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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制


一、管理
  管理是一个广泛的概念,作为名词,中国古人把中间空而贯通的长条物称为“管”,以后引申为约束、限制、规范、准则和法规等。作为动词,“管”有主宰、包揽和控制之意。
  “理”,古时有整治土地、凋琢玉器和治疗疾病之意,以后引申为处理事务。再后来人们把这两个意思相近的字合在一起组成“管理”一词,意为“管辖和疏导或约束与引导”,接近于现代管理的含义。
  通俗地讲,管理就是“为了实现某一目标管人理事”。综合现代林林总总的管理概念,我们可以认为所谓管理就是: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下,为了实现既定的目标,主导者对拥有的资源,进行有效地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和创新的一系列活动。二、制度
  制度,其所对应的英文单词“System”或“Institution”。从汉语“制度”的起源去瞭解其含义,按《辞海》解,制度的第一含义便是指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式办事的规程。汉语中的“制”为有节制、限制的意思,“度”有尺度、标准的意思。这两个字结合起来,表明制度是节制人们行为的尺度。制度按照性质和范围总体可分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与具体规章制度三个基本层次。具体规章制度是各种社会组织和具体工作部门规定的行为模式和办事程式规则。 我们所讨论的有关企业和项目范畴的制度是在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之下的组织层次管理的具体制度。三、管理制度
  我们这里所谈到的管理制度可以这样去理解:为了能够达到管理目标所要遵循的一些程式规则、规程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并有度去衡量,且有法去奖惩和激励。四、项目管理制度
  针对项目范畴和项目特点所规范的管理制度就是项目管理制度。也就是为了达到“做正确的事,正确地做事,获取正确的结果”而制定的,需要项目团队成员遵循的、有度去衡量且有法去奖惩和激励的一些程式或规程。
  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是管人和理事。管人和理事是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下和具体的专业领域内进行的。
  管人包括岗位设置与人员的行为规范管理。
  理事需要明确各种管理事务的相互关係,处理原则、程式,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能怎么做;要做到什么程度。
  行为和处事的结果会得到什么样的奖惩等。
  综合而论,岗位责任和管理流程都是制度的一部分,只不过岗位责任和管理流程是在其重点领域更有侧重。
  项目管理制度是项目成功管理的主要支撑之一。
  具体而言,常用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范围管理制度、项目进度管理制度、项目成本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管理制度、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项目沟通管理制度、项目风险管理制度、项目採购管理制度、项目中止制度,等等。制定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原则

(1)规范性。

  管理制度的最大特点是规范性,呈现在稳定和动态变化相统一的过程中。对项目管理来说,长久不变的规范不一定是适应的规范,经常变化的规范也不一定是好规范,应该根据项目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相对的稳定和动态的变化。在项目的发展过程中,管理制度应是具有相应的与项目生命周期对应的稳定周期与动态的时期,这种稳定周期与动态时期是受项目的行业性质、产业特征、团队人员素质、项目环境、项目经理的个人因素等相关因素综合影响的。
  项目管理制度的规范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客观事物、自然规律本身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二是特定管理活动所决定的规范性。

(2)层次性。

  管理是有层次性的,制订项目管理制度也要有层次性。通常的管理制度可以分为责权利制度、岗位职能制度和作业基础制度三个层次。各层次的管理制度包含不同的管理要素。前两个制度包含更多的管理哲学理念与管理艺术的要素,后一个属于操作和执行层面,强调执行,具有更多的科学和硬技术要素的内容。

(3)适应性。

  实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多、快、好、省地实现项目目标,是使项目团队和项目各个利益相关方儘量满意。不是为了制度而制订製度。制订製度要结合项目管理的实际,既要学习国际上先进的理论,又要结合我国的国情,要适应我国先进的文化(注意不是落后的陋习)。
  项目管理制度应该简洁明瞭,便于理解和执行,便于检查和考核。

(4)有效性。

  制定出的制度要对管理有效。要注意团队人员的认同感。在制订製度的时候,是上级定了下级无条件执行,还是在制订的时候大家一起参与讨论?区别很大。制度的制订是为了项目管理的效率,而非简单地制约员工。管理制度必须在社会规范、国际标准、人性化尊重之间取得一个平衡。
  管理制度如果不能获得大家的认可,就失去了对员工行为约束的效力;管理制度如果不能确保组织经营管理的正常有序和效率,就说明存在缺陷。管理制度没有明确的奖惩内容,员工的差错就不能简单地由员工承担责任,主要责任在管理者。反过来,尊重也不是放任,制度的存在价值在于其具有权威性与合理性,不合理可以修改,但不能形同虚设。尊重,是要面对人性和社会规范的。我们提倡人性化管理,但不是人情化管理。该管的一定要管,该遵守的原则一定要遵守,管理者不能将破坏组织的规章制度、损坏组织利益作为换取人情的筹码。即使组织现有的制度确实不合理,也要通过正当途径反馈给决策者,严格按照程式来变更或废除。将不合理的制度置若罔闻而我行我素,这种危害远大于不合理制度存在所产生的危害,这将直接导致员工对整个制度的不重视,从而使得组织上下缺乏执行力。

(5)创新性。

  项目管理制度的动态变化需要组织进行有效的创新,项目本身就是创新活动的载体,也只有创新才能保证项目管理制度具有适应项目的相对稳定性、规范性,合理、科学、把握好或利用好时机的创新是保持项目管理制度规范性的重要途径。
  项目管理制度是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实施与创新活动的产物。有人认为,管理制度=规范+规则+创新,有一定的道理。这是因为:一方面,项目管理制度的编製需按照一定的规范来编製,项目管理制度的编製在一定意义上讲,是项目管理制度的创新,项目管理制度创新过程就是项目管理制度的设计、编製,这种设计或创新是有其相应的规则或规范的;另一方面,项目管理制度的编製或创新是具有规则的,起码的规则就是结合项目实际,按照事物的演变过程依循事物发展过程中内在的本质规律,依据项目管理的基本原理,实施创新的方法或原则,进行编製或创新,形成规范。
  项目管理制度的规范性与创新性之间的关係是一种互为基础、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的关係,是一种良性的螺旋式上升的关係,规范与创新能够使两者保持统一、和谐、互相促进的关係,非良性的关係则会使两者割裂甚至出现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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