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总管
职业定义
财务定义
财务 cái wù ,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中,通过货币资金的筹集、分配、调度和使用而同有关方面发生的经济关系。因大量发生于企业,故通常主要指企业财务。财务总管,是最高级别计划、指导和协调机构的财务活动,包括管理财务工作相关的职员。多数企业管理部门和最高行政主管的职位由经验丰富的基层经理和行政人员替补,基层财务人员可以晋升为财务主管,再晋升为总经理,直至最高职位总裁或首席执行官。
财务总管要求
财务总管多数要求拥有文科或金融的本科学位,如果再加上工商管理的硕士学位更好。金融、会计、保险、投资、股票、计算机、商业课程也是对这一职位的很好的准备。计算机软件尤其是财务软件和办公软件、制表软件的使用能力对这一职位很重要。还有一些机构会要求职员参加财务相关的培训和获得相关的认证如注册会计师等。主要工作不同的企业可能有所差别,但一般来说,财务总管的主要工作任务有:
1、协调和指导财政计划的编制、做预算、采购、组织的全部或部分投资活动。
2、发展内部控制政策、指导方针和活动程序,例如预算管理、现金和信贷管理及说明。
3、准备或者指导准备财务报表、商业行动报告、财务状况预报、年度预算或常规代理要求的报告。 4、短期和长期的经济目标、政策和行动上的建议管理。
5、详细分析过去和目前的金融状况、预期的操作以鉴定发展的机会和有待改进的区域。
6、代表权威机构开收据,支款,与银行交涉,保护流通资金、保证金和金融证券。
7、评估采购需要的资金和过剩的投资,提出适当的建议。
8、领导、培训和发展做预算和财务管理的工作人员。
9、熟悉组织目前的政策和程序,国家的政策和指令、帐务标准。
10、监督雇员做财政报告、记账、做帐单、集资、做薪水名册、做预算。任职资格条件
(知识和能力) 财务总监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会计政策,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和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职称、经历和培训) 担任财务总监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应具备经济管理类中级以上职称。
(二)具备除会计系列外其他经济管理类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其累计财务、会计和审计专业工作经历一般不低于五年。
(三)原则上应具有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审计)部门或其他相同层次经济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三年以上任职经历。
(四)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并完成财政、组织部组织的财务总监业务培训和资质评价,并获得相应证书。
(五)获得国际上专业权威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人员,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的限制,但一般就具备上述所规定的相应的部门负责人的任职经历。
虽不具备上述条件,但是在经济管理方面确有显著业绩的人员,经济质评价,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的知识和能力,可认定其任职资格。任职资格审查、认定与管理
资格审查
(聘任单位申报) 财务总监任职资格采用聘任单位申报、市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认定办公室认定的办法。拟任的财务总监,须由其所在单位按本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向市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认定办公室申报并提交下列局面材料:
(一)申报单位推荐报告。包括申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拟任财务总监人员的初审材料。
(二)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申请书,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经济管理类专业职称,担任相关部门负责人的任职经历情况等。
(三)经济管理类专业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财务总监培训的合格证书。符合第六条第五款规定的,还应提供经国际公证机构鉴定的国际上专业权威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四)工作业绩简述。包括理论政策水平、协调组织能力、解决重大问题和开拓创新的能力、在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参与经济决策等方面的实际成效及在确保企业和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所起的作用等。
(资格申请书) 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申请书由市财政局制定统一格式。
(再次申报) 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申请未获认定通过的,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同样的申报。
资格的认定程序
市财政局负债查收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并进行下列工作:(一)认真审阅申报对象的全部资料后,报市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组织学识、能力等方面的测试平价。
市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认定办公室根据申报对象的浆召开评审会议认定申报对象的任职资格。凡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委派或聘任为财务总监。
本办法发布前已担任财务总监的人员,基本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组织的财务总监业务培训课程,并通过市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认定办公室组织的学识、能力等方面的测试评价后,方可取得任职资格。
财务总监的年检
市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认定办公室每年对所认定具备任职资格的财务总监开展年检。年检内容主要为:(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企业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三)对参与企业和单位重大决策和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性所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况;
(四)参加培训的情况。
(档案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建立财务总监任职资格档案,对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审查的有关文字材料均须存入任职资格档案。
(财务总监鉴定) 财务总监实行任期制。任职期满,由任职企业和单位对其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作出鉴定,可作为应( 续)聘的依据。
任职资格取消
(资格取消) 市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认定办公室对不具备任职资格的财务总监,有权取消其任职资格。被取消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其被消任职资格期间,不得担任所在企业和单位的财务总监,也不得作为其他企业和单位财务总监的拟任人选。(取消任职资格的判定) 财务总监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一)因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较大的;
(二)指使财务会计人员做假账、编制虚假会计报告,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
(三)对企业和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监督制度执行不力造成损失而负有相应责任的;
(四)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其他法律法规,干扰、阻碍有关执法部门和注册会计师依法进行监督的;
(五)严重违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
(六)贪污受贿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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