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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成本计算法


简介
  目标成本法使成本管理模式从“客户收入=成本价格十平均利润贡献” 转变到“客户收入-目标利润贡献=目标成本”。在日本,目标成本计算与适时生产系统(JIT)密切相关,它包括成本企划和成本改善两个阶段。原理
  为了更有效地实现供应链管理的目标,使客户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成本管理应从战略的高度分析,与战略目标相结合,使成本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的资源消耗和资源配置协调起来,因而产生了适应供应链管理的目标成本法。
  目标成本法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全人员的成本管理方法。全过程是指供应链产品生产到售后服务的一切活动,包括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在内的各个环节;全方位是指从生产过程管理到后勤保障、质量控制、企业战略、员工培训、财务监督等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各方面的工作以及企业竞争环境的评估、内外部价值链、供应链管理、知识管理等;全人员是指从高层经理人员到中层管理人员、基层服务人员、一线生产员工。目标成本法在作业成本法的基础上来考察作业的效率、人员的业绩、产品的成本,弄清楚每一项资源的来龙去脉,每一项作业对整体目标的贡献。总之,传统成本法局限于事后的成本反映,而没有对成本形成的全过程进行监控;作业成本法局限于对现有作业的成本监控,没有将供应链的作业环节与客户的需求紧密结合。而目标成本法则保证供应链成员企业的产品以特定的功能、成本及质量生产,然后以特定的价格销售,并获得令人满意的利润。
  目标成本法是由三大环节形成的一个紧密联系的闭环成本管理体系:①确定目标,层层分解;②实施目标,监控考绩;③评定目标,奖惩兑现。
  与传统成本管理方法的明显差异在于,目标成本法不是局限于供应链企业内部来计算成本。因此,它需要更多的信息,如企业的竞争战略、产品战略以及供应链战略。一旦有了这些信息,企业就可以从产品开发、设计阶段到制造阶段,以及整个供应链物流的各环节进行成本管理。在目标成本法引用的早期,通常企业首先通过市场调查来收集信息,了解客户愿意为这种产品所支付的价格,以及期望的功能、质量,同时还应掌握竞争对手所能提供的产品状况。公司根据市场调查得到的价格,扣除所需要得到的利润以及为继续开发产品所需的研究经费,这样计算出来的结果就是产品在制造、分销和产品加工处理过程中所允许的最大成本,即目标成本,用公式表示是:
  产品目标成本 = 售价 - 利润
  一旦建立了目标成本,供应链企业就应想方设法来实现目标成本。为此,要应用价值工程(VE)等方法,重新设计产品及其制造工艺与分销物流服务体系。一旦供应链企业寻找到在目标成本点满足客户需求的方法,或者企业产品被淘汰以后,目标成本法的工作流程也就宣告结束。
  目标成本法将客户需求置于供应链企业制定和实施产品战略的中心地位,将满足和超越在产品品质、功能和价格等方面的客户需求作为实现和保持产品竞争优势的关键。三种形式

综述

  供应链成员企业间的合作关系不同,所选择的目标成本法也不一样。一般说来,目标成本法主要有三种形式,即基于价格的目标成本法;基于价值的目标成本法;基于作业成本管理的目标成本法。

基于价格的目标成本法

  这种方法最适用于契约型供应链关系,而且供应链客户的需求相对稳定。在这种情况下,供应链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变化较少,也就很少引入新产品。目标成本法的主要任务就是在获取准确的市场信息的基础上,明确产品的市场接受价格和所能得到的利润,并且为供应链成员的利益分配提供较为合理的方案。
  在基于价格的目标成本法的实施过程中,供应链成员企业之间达成利益水平和分配时间的一致是最具成效和最关键的步骤:应该使所有的供应链成员都获得利益,但利益总和不得超过最大许可的产品成本;而且,达成的价格应能充分保障供应链成员企业的长期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基于价值的目标成本法

  通常,市场需求变化较快,需要供应链有相当的柔性和灵活性,特别是在交易型供应链关系的情况下,往往采用这种方法。为了满足客户的需要,要求供应链企业向市场提供具有差异性的高价值的产品,这些产品的生命周期也多半不长,这就增大了供应链运作的风险。因此,必须重构供应链,以使其供应链成员企业的核心能力与客户的现实需求完全匹配。有效地实施基于价值的目标成本法,通过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反应,能够实质性地增强供应链的整理竞争能力。然而,为了实现供应链成员企业冲突的最小化以及减少参与供应链合作的阻力,链上成员企业必须始终保持公平的合作关系。
  基于价值的目标成本法以所能实现的价值为导向,进行目标成本管理,即按照供应链上各种作业活动创造价值的比例分摊目标成本。这种按比例分摊的成本成为支付给供应链成员企业的价格。一旦确定了供应链作业活动的价格或成本,就可以运用这种目标成本法来识别能够在许可成本水平完成供应链作业活动的成员企业,并由最有能力完成作业活动的成员企业构建供应链,共同运作,直到客户需求发生进一步的变化需要重构供应链为止。
  许多供应链成员企业发现它们始终处于客户需求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变换供应链成员的成本非常高。要使供应链存续与发展,成员企业必须找到满足总在变化的客户需求的方法。在这样的环境条件下,基于价值的目标成本法仍可按照价值比例分摊法在供应链作业活动间分配成本。但是,供应链成员企业必须共同参与重构活动,以保证每个成员的价值贡献正好与许可的目标成本相一致。

基于作业成本管理的目标成本法

  这种方法适用于紧密型或一体化型供应链关系,要求供应链客户的需求是一致的、稳定的和已知的,通过协同安排实现供应链关系的长期稳定。为有效运用这种方法,要求供应链能够控制和减少总成本,并使得成员企业都能由此而获益。因此,供应链成员企业必须尽最大的努力以建立跨企业的供应链作业成本模型,并通过对整体供应链的作业分析,找出其中不增值部分,进而从供应链作业成本模型中扣除不增值作业,以设计联合改善成本管理的作业方案,实现供应链总成本的合理化。
  目标成本法的作用在于激发和整合成员企业的努力,以连续提升供应链的成本竞争力。因此,基于作业成本管理的目标成本法实质上是以成本加成定价法的方式运作,供应链成员企业之间的价格由去除浪费后的完成供应链作业活动的成本加市场利润构成。这种定价方法促使供应链成员企业剔除基于自身利益的无效作业活动。诚然,供应链成员企业通过“利益共享”获得的利益必须足以使它们致力于供应链关系的完善与发展,而不为优化局部成本的力量所左右。注意事项

示例

  虽然目标成本法具有某些明显的长处,但在日本,一些目标成本法的研究指出,在实施这套系统时也存在潜在的问题,特别是在为集中力量达到目标成本而转移了对公司整体目标的其他要素的关注时。下面是几个例子:
  1.涉及目标成本过程的各个部分之间起冲突。通常为了保证时间进度和降低成本,公司给转包商和供应商施加过大的压力,这样将导致转包商的疏运和破裂。当组织的其他成员没有成本意识时,设计工程师会变得烦躁不安,他们认为为了从产品成本中挤出几便士自己付出了太多的努力,而组织的其他部分(行政、营销、分销)则在浪费美元。
  2.许多在应用目标成本法的日本公司工作的雇员,在要达到目标成本的压力下,都有绞尽脑汁的经历。绞尽脑汁的明证是设计工程师。
  3.虽然目标成本可以达到,但为降低成本的价值工程反复循环可能使开发时间增加,最终导致产品上市时间晚了。对某些类型的产品,六个月的晚上市可能比少许的产品成本超限代价大得多。

分析

  公司可以找到管理这些因素的办法。但有兴趣应用目标成本过程的公司在试图应用这种成本降低方法之前应有所警醒。 MACS 设计的行为构件——? 特别是对雇员进行激励而不是让其筋疲力尽——? 是应该仔细考虑的。尽管有这些批评,目标成本法在产品生命周期的关键阶段能为工程和管理人员提供降低产品成本的最好手段。

调查

  日本公司应用目标成本法已经多年了。日本Kobe大学为此做过一次调查,返回的问卷表明,100%的运输设备制造商、75%的精密设备制造商、88%的电子制造商和 83%的机器制造商声称他们在应用目标成本法。这样广泛应用的促进力量正在衰减,因为适时制造系统在生产中的应用可实现效率的增加。日本人确信,如果将注意力从成本降低转移到RD&;E阶段,不论是在制造还是在服务成本方面,可进一步得到效率的增加。应用程序
  目标成本计算是从销售部门对销售价格的详细测定开始,即从产品在市场上被承认接受的价格开始,一个工序一个工序地剖析其潜在的效益,从后向前核定。比如公司在现有汽车上添加功能生产出新型汽车。新型汽车的市场价格决定了在原有汽车售价基础上的价格增量部分。然后,设计人员用价格乘以产品生命周期中的预计产量,得出产品的全部销售收入。
  下一步是评估新产品的成本,其方法是采用在现有成本的基础上加上新产品相关的设计变更增量成本,得出新产品成本,然后比较收入与成本,评估边际收益。边际收益应对投资给予适当的收益作为回报,如果设计方案的边际收益达不到目标收益,要求合理回报的动机就会促使对设计方案进行再设计。
  再设计过程从计算需要减少的成本开始,然后设计小组的负责人将目标成本削减量分配到设计小组内的各个部门中。各部门对现存的生产实践活动进行改进和对产品及工序进行重新设计,这一过程将一直持续到设计小组达到目标成本为止,至此,整个目标成本的计算过程才宣告结束。目标成本计算与Kaizen成本计算法的结合

目标成本计算法

  目标成本计算(target eosting)和Kaizen(日本词汇,意为“持续不断改进——continuousimprovement)成本计算法
  目标成本计算法是根据市场导向来制定产品成本目标的一种系统方法,它先根据顾客对产品的需求,确定一个能够让顾客接受的营销价格,作为目标售价,然后,以目标售价为基础,扣除企业要求达到的目标利润,确定应达到的目标成本。目标成本计算法的核心,是强调应把降低成本的重点放在研究、开发、设计这些产品投产前的前期阶段上,依次为研究、开发人员、设计人员和生产人员制定成本目标。如发现某一个环节的成本目标不能实现,进而影响企业的目标利润不能实现,管理当局就应重新审视这一产品生产的可行性。在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后,如果从总体上还不能达到预定的目标成本,原定的生产方案就应被更可行的生产方案所取代。如原有的生产方案通过”基准衡量“(Benchmark)(同企业内、外最先进业绩基准进行对比),认定在某些方面还有潜力可控。则企业的研究、开发、设计和生产部门要联合攻关,实施”价值工程“(value engineering-VE)。VE通过对产品功能(function)与成本相互关系的系统研究(systematic research),寻求得到一个可行的成本降低方案(cost reductionprogram),它既能实现提供的产品的功能(Function)即可满足顾客的需求,又能用尽可能低的成本把它生产出来,以达到外界的顾客满意与企业的成本目标相一致。

Kaizen成本计算法

  Kaizen成本计算法,是指通过目标成本计算程序所确定成本目标,进一步具体分解落实到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直至生产经营第一线的具体执行人员,促进他们在日常的生产经营工作中,不断挖掘进一步降低成本的潜力,使整个生产经营处于不断改进的状态中,以保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成本目标的顺利和超额实现。
  可见,“目标成本计算法”与“Kaizen成本计算法”相结合的整个程序,也是现代管理会计研究内容“对内深化”与“向外扩展”并举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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