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核算单位
独立核算单位是指经济上、行政上独立的单位。独立核算单位的条件是: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独立核算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会计预算决算表;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在银行设有独立的户头。
独立核算单位:指具有法人资格,独立从事经济活动,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能够 承担负债,能与其他经济单位乾我易的经济和社会实体。独立核算单位具备以下特征:①依 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②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 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③会计上独立核算盈亏,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独 立核算单位由下列单位组成:①企业法人;②事业单位法人;③机关法人;④社会团体法人 ;⑤居民户;⑥其他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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