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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会计


经营租赁的承租人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承租人会计处理 要点如下:
  (1)起租日前发生的费用,一般直接记入租赁费用账户。对于共同负担的费用则先记入暂付款或其他应收款账户,待租约成立,转账记入租赁费用账户。
  (2)起租日,将租入资产作备查登记。
  (3)租赁期内发生的租金费用和其他费用:
  ①租金费用。租金费用一般在支出 时直接记入制造费用账户。如果租金支出的间隔期比会计期长,或者各期租金费用金额变动幅度较大,则须用待摊方法处理,使各期分摊的费用较为合理;
  ②租资资产的大修理。如果租约上规定大修理由承租人负责进行,承租人应把大修理费用记入递延资产或待摊费用账户,然后逐期摊销;
  ③租赁资产的日常修理。如果租约上规定由承租人负责进行日常修理,承租人应把发生的日常修理费用记入适当的费用账户。
  (4)终止租赁,交还资产,租赁期满,或出于承租人或出租人的要求停止租赁时,承租应交还租赁资产,在备查簿上取消登记。当资产损耗过大,发生赔偿费用时,把支出的赔偿款作为租用资产的费用处理。融资租赁的承租人会计处理
  融资租赁的承租人会计处理要点如下:
  (1)确定最低租赁付款额。最低租赁付款额是能够合理预计的、承租在租赁期内支付给出租人的租金总额减去其中的租期内发生的成本。如果租约含有低价购买租赁资产选择权的条款,最低租赁付土法额就是最低租总额(除去其中的将于租期内发生的成本)与期末低价购买租赁资产价款之和。无此条款时,最低租赁付款额为以下两项之和:
  ①最低租总额减去租期内发生的成本;
  ②不予续约时应付的金额。租赁款账户。
  (2)确定合适的利率。在融资租赁之下,拥有租赁资产的风险和利益已转给承租人,因而承租人应根据经济实质确认一项资产和相应的负债,其金额等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则资产和相应的负债均应按公允价值入账。承租人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要用其增资借款利率,除非有证据表明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较其增资借款利率为低。
  (3)确定租赁资产期初账面价值。一旦确定了合适的利率,就可确定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其公允价值两者中低者,即为租赁资产期初账面价值,应在租赁开始日借记租赁资产账户。这一借记金额,与贷记应付租赁款账户的金额相比,两者之差为承租人承担的利息费用,应借记未确认利息费用账户。这部分费用将在租赁期内分期予以确认。在资产负债表上,未确认利息费用是应会租赁款的备抵项目。也有人对租赁资产及其相应的负债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公允市价相比峡谷者孰低入账持异议态度,认为倘以低于资产公允价值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入账,将低估这项资产和相应的负债。
  (4)计提租赁资产折租人所有同类资产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并计入有关费用。如果租期届满,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将转给承租人,或租赁合约中含有承租人低价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的条款,则应当在其经济寿命内计提折旧。
  (5)租金的支付及分配。在租赁期内,每期所付租金,为该期利息加本金减少数之和,应按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时所用的利率计算利息。某期利息为已确定的适当利率和该期期初本金余额的乘积。每期支付租金时,借记应付租赁款、利息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未确认利息费用账户。若有经担保的残值,租期届满时,应付租赁款账户余额应恰为担保残值;若无担保残值,则租期届满时这一账户余额为零。融资租赁承租人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及例解
  一、承租人融资租赁会计处理规定
  (一)租赁期开始日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人资产的人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开始日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时将会行使购买租赁资产选择权的,购买价款应当计人最低租赁付款额。在租赁开始日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时不会购买租赁资产,租赁协议要求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的余值进行担保,则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应当计人最低租赁付款额。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有印花税、律师费以及差旅费等,计人租人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
  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承租人支付租金时,一方面应减少长期应付款,另一方面应同时将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届满时,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全部推销完毕。在分摊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时,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
  (三)租赁资产折旧计提
  对于融资租入资产,计提折旧时,承租人应采用与自有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则应计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扣除担保余值后的余额。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未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担保,则应计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四)租赁期满
  一是返还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分有担保余值和无担保余值两种情况。有担保余值的情况下,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承租人担保余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承租人担保余值),贷记“固定资产——融资租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无担保余值的情况下,借记“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入账价值),贷记“固定资产——融资租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二是留购租赁资产。在承租人享有优惠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支付购买价款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履约成本、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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