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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记账法


增减记账法
  以“增”、“减”为记账符号,以“资金占用=资金来源”为理论基础,直接反映经济业务所引起的会计要素增减变化的一种复式记方法。它是在我国领土实务中实行的一种特有的记账方法。该法经过试行,于1964年开始,在我国商业系统全面推行,工业企业和其他行业也有采用这种记账方法的。1993年7月1日《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增减记账法改为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改为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的特点
  (1)记账符号。以“增”和“减”为记账符号,凡经济业务引起资金来源或资金占用增加,就在账户中记增;凡经济业务引起资金来源或资金占用减少,就在账户中记减。“增”、“减”符号同资金来源与资金占用的增加、减少意思一致,使符号的文字含义也名副其实,直接表达会计事项所涉及具体内容的增减变动。
  (2)账户设置。全部账户固定地分为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两大类,不能设置双重性账户。如不能把“其他应收款”账户和“其他应付款”账户合并设置“其他往来”财户;不能把“应收账款”账户合并设置“其他往来”账户;不能把“应收账款”账户合并设置“其他往来”账户;不能把“应收账款”账户和“预收账款”账户合并设置“应收账款”账户等。
  (3)记账规则。凡涉及到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两类账户的经济业务,同时记增或记减,同增或同减的金额相等;凡涉及到资金来源或资金占用一类账户的经济业务,记有增有减,增减金额相等。简而言这,两类账户,同增同减,金额相等;同类账户,有增有减,金额相等。
  (4)试算平衡方法。两类账户的余额和增减发生额的差额必须相等,并用以检查账户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四柱清册
  所谓“四柱”,是指把账簿分成“旧管(期初结存)”、“新收(本期增加)”、“开除(本期减少)”、“实在(期末结存)”四个部分,这四个部分的关系是:旧管+新收-开除=实在。根据这个平衡关系,可以全面系统地反映经济活动,还可以检查账簿记录是否正确。四柱清册法奠定了中式簿记的理论基础,并把中式簿记提高到一个较高的层次。“四柱清册”,应该是最早的增减记账方法了,也相当于现代的借贷记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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