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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存货计价


  存货计价方法不同,对纳税人的应税所得和应纳税额有直接的影响,不同存货计价方法的采用是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内容。企业可以根据各类存货的性质、企业管理的要求等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确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来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以达到节约税收成本的目的。下面介绍三种常用的存货计价方法:
  (一)先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这一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
  (二)后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是假定后收进的存货先发出,按最近收进存货的单位成本计算确定发出存货实际成本的一种方法。在这种方法下,月末存货通常是按较早成本确定,而发出存货的成本则按最近一次的单位成本计算,如果发出存货数量超过最近一次收进存货的数量,超过部分要依次按上一次进货的单位成本计算。(新的会计准则已经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三)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又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当月全部进货成本加本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加权平均法主要包括两种: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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