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
历史起源
借贷记帐法起源于13~14世纪的意大利。借贷记帐法“借”、“贷”两字,最初是以其本来含义记帐的,反映的是“债权”和“债务”的关系。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帐法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借”、“贷”两字逐渐失去其本来含义,变成了纯粹的记帐符号。1494年,意大利数学家卢卡 · 帕乔利的《算术、几何、比与比例概要》一书问世,标志着借贷记帐法正式成为大家公认的复式记帐法,同时,也标志着近代会计的开始。卢卡 · 帕乔利被称为“近代会计之父”。
一、记账符号 记账符号反映的是各种经济业务数量的增加和减少。
(一)“借”和“贷”是抽象的记账符号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用以指明记账的增减方向、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和账户余额的性质等。而与这两个文字的字义及其在会计史上的最初含义无关,不可望文生义。“借”和“贷”是会计的专门术语,并已经成为通用的国际商业语言。
(二)“借”和“贷”所表示的增减含义
“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都具有增加和减少的双重含义。“借”和“贷”何时为增加、何时为减少,必须结合账户的具体性质才能准确说明。资产类,费用类是“借”增“贷”减,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是“借”减“贷”增。根据会计等式“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可知,“借”和“贷”这两个记账符号对会计等式两方的会计要素规定了增减相反的含义。账户设置
在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设置基本上可分为资产(包括费用)类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包括收入)类两大类别。
资产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一般为借方余额(账户余额一般在增加方,下同)。
资产类账户的期末余额公式为:期末借方余额=期初借方余额十本期借方发生额一本期贷方发生额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贷方登记增加额,借方登记减少额,一般为贷方余额。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期末余额公式为:期末贷方余额=期初贷方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一本期借方发生额。账户结构
由于“借”、“贷”记账符号对会计等式两方的会计要素规定了增减相反的含义,因此,可以设置既有资产性质的账户,又有负债性质的具有双重性质的账户。比如,“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可以合并为一个账户,“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也可以合并为一个账户。
双重性质账户的性质不是固定的,应根据账户余额的方向来判断。如果余额在借方就是资产类账户,如果余额在贷方就可确认为权益类账户。具有双重性质的账户只是少数,绝大多数账户的性质仍是固定的。基本介绍
会计的基础课程始于借方和贷方。借方在帐簿的左侧,贷方在帐簿的右侧。在这里,要牢记一条不变的定律:“借方=贷方”,换句话说,在任何交易中,都必须同时登记到帐簿的左右两侧,其原则如下:
(1)资产增加时,记入左侧;资产减少时,记入右侧。
借贷记账法
(2)负债增加时,记入右侧;负债减少时,记入左侧。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的账户基本结构分为左、右两方,左方称之为借方,右方称之为贷方。一般在账户借方记录的经济业务称之为“借记某账户”;在账户的贷方记录的经济业务称之为“贷记某账户”。至于借方和贷方究竟哪一方用来记录金额的增加,哪一方用来记录金额的减少,则要根据账户的性质来决定,不同性质的账户,其结构是不同的。借贷记账法是复式记账法的一种。它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为理论依据,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的一种科学复式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二字作为记账符号,并不是“纯粹的”、“抽象的”记账符号,而是具有深刻经济内涵的科学的记账符号。从字面涵义上看,“借”、“贷”二宇的确是历史的产物,其最初的涵义同债权和债务有关。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得到广泛的运用,记账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扩大到要记录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和计算经营损益。原来仅限于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借”、“贷”二字已不能概括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它表示的内容应该包括全部经济活动资金运动变化的来龙去脉,它们逐渐失去了原来字面上的涵义,并在原
借贷记账法
来涵义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获得了新的经济涵义:第一,代表账户中两个固定的部位。一切账户,均需设置两个部位记录某一具体经济事项数量上的增减变化(来龙去脉),账户的左方一律称为借方,账户的右方一律称为贷方。
第二,具有一定的确切的深刻的经济涵义。“贷”字表示资金运动的“起点”(出发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某一具体财产物资的货币表现)的“来龙”(资金从哪里来);“借”字表示资金运动的“驻点”(即短暂停留点,因资金运动在理论上没有终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的“去脉”(资金的用途、去向或存在形态)。这是由资金运动的内在本质决定的。会计既然要全面反映与揭示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在记账方法上就必须体现资金运动的本质要求。主要优点
其优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有利于分析经济业务,加强经济管理;
(2) 有利于防止和减少记账差错;
借贷记账法
(3) 在账户设置上较为灵活;(4) 有利于会计电算化。
会计的基础课程始于借方和贷方。借方在帐簿的左侧,贷方在帐簿的右侧。在这里,要牢记一条不变的定律:“借方=贷方”,换句话说,在任何交易中,都必须同时登记到帐簿的左右两侧,其原则如下:
(1)资产增加时,记入左侧;资产减少时,记入右侧。
(2)负债增加时,记入右侧;负债减少时,记入左侧。
(3)所有者权益增加时,计入右侧;所有者权益减少时,计入左侧。
(4)成本增加时,计入左侧;成本减少时,计入右侧。
(5)收入增加时,计入右侧;收入减少时,计入左侧。
(6)费用增加时,计入左侧;费用减少时,计入右侧。
借贷记账法
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分配之前为:资产+费用=所有者权益+负债+收入。可以看出,借和贷两个符号规定了相反的含义:借对于会计等式左边的账户是表示资产费用类账户的增加,对于会计等式右边的账户表示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类账户的减少。贷正好相反。因此有了上述的记账规则。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的账户基本结构分为左、右两方,左方称之为借方,右方称之为贷方。一般在账户借方记录的经济业务称之为“借记某账户”;在账户的贷方记录的经济业务称之为“贷记某账户”。至于借方和贷方究竟哪一方用来记录金额的增加,哪一方用来记录金额的减少,则要根据账户的性质来决定,不同性质的账户,其结构是不同的。
借贷记账法是会计基础的重点和难点,理解透彻才能为更深入的学习打下基础。记账规则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可以概括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第一,任何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同时分别记录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去;
第二,所记录的账户可以是同类账户,也可以是不同类账户,但必须是两个记账方向,既不能都记入借方,也不能都记入贷方;
借贷记账法
第三,记入借方的金额必须等于记入贷方的金额。借贷记账法是复式记账法的一种。它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为理论依据,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的一种科学复式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二字作为记账符号,并不是“纯粹的”、“抽象的”记账符号,而是具有深刻经济内涵的科学的记账符号。从字面涵义上看,“借”、“贷”二字的确是历史的产物,其最初的涵义同债权和债务有关。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得到广泛的运用,记账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扩大到要记录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和计算经营损益。原来仅限于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借”、“贷”二字已不能概括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它表示的内容应该包括全部经济活动资金运动变化的来龙去脉,它们逐渐失去了原来字面上的涵义,并在原来涵义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获得了新的经济涵义:
第一,代表账户中两个固定的部位。一切账户,均需设置两个部位记录某一具体经济事项数量上的增减变化(来龙去脉),账户的左方一律称为借方,账户的右方一律称为贷方。
借贷记账法
第二,具有一定的确切的深刻的经济涵义。“贷”字表示资金运动的“起点”(出发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某一具体财产物资的货币表现)的“来龙”(资金从哪里来);“借”字表示资金运动的“驻点”(即短暂停留点,因资金运动在理论上没有终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的“去脉”(资金的用途、去向或存在形态)。这是由资金运动的内在本质决定的。会计既然要全面反映与揭示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在记账方法上就必须体现资金运动的本质要求。例如:
发生坏账——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
收到票据——借:应收票据;贷:主营业收入,应交税金方法运用
要学习借贷记帐法首先要知道借贷记账法的对象是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过程和结果,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又是主要的会计要素。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这个公式是借贷记账法的基础
借贷记帐法的基本结构是:每个账户都分为“借方”和“贷方”,一般来说规定账户的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在帐户的借方记录经济业务,可以称为“借记某账户”;若在账户的贷方记录经济业务时,则可以称为“贷记某账户”。在会计实务上以“借”表示资产的增加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以“贷”表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及资产的减少。具体地说,资产的增加应记在资产类的有关账户的借方,资产的减少应记在资产类的有关账户的贷方;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应记在其有关帐户的贷方,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记在其有关账户的借方。凡账户若借方有余额,表示为资产的余额。凡账户贷方有余额,表示为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余额。一般资产类账户都为借方余额,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为贷方余额。其结构是不同的。
1.资金流入企业的业务。即资产与负债、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资产增加记入有关账户的"借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增加记入有关账户的"贷方"。
2.资金在企业内部流动的业务。即资产、收入和费用之间或资产要素内部的增减。资产和费用的增加以及收入减少记入相关账户的'借方',收入增加以及资产和费用的减少记入相关账户的"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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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益转化的业务。即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利润三者之间或一个要素内部有增有减。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以及利润的增加记入相关账户的"贷方",利润减少以及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则记入相关账户的"借方"。4.资金退出企业的业务。即资产和负债、所有者权益同时减少。资产减少记入有关账户的"贷方",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减少则记入有关账户的"借方"。由此可以看出,每类业务都要同时记入有关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些账户的贷方,且记入双方的金额相等。计算方法
试算平衡就是指在某一时日(如会计期末),为了保证本期会计处理的正确性,依据会计等式或复式记账原理,对本期各账户的全部记录进行汇总、测算,以检验其正确性的一种专门方法。通过试算平衡,可以检查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并可查明出现不正确会计记录的原因,进行调整,从而为会计报表的编制提供准确的资料。
在借贷记账法下,根据借贷复式记账的基本原埋,试算平衡的方法主要有两种:本期发生额平衡法和余额平衡法。
(一)本期发生额平衡法
本期发生额平衡法,是指将全部帐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和本期贷方发生额分别加总后,利用“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来检验本期发生额帐户处理正确性的一种试算平衡方法,其试算平衡公式如下:
全部帐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帐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这种试算平衡方法的原理是:在平时编制会计分录时,都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将其记入有关帐户经汇总后,也必然是“借贷必相等”。本期发生法平衡法主要是用来检查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在进行各种帐户帐户处理时的正确性。
(二)余额平衡法
余额平衡法是指在会计期末帐户余额在借方的全部数额和在贷方的全部数额分别加总后,利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原理来检验会计处理正确性的一种试算平衡方法。
其试算平衡公式如下:
全部帐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全部帐户的贷方期末余额
余额平衡法的基本原理:在借贷记账法下、,资产帐户的期末余额在借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帐户的期末余额在贷方,由于存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关系,所以全部帐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数应当等于全部帐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合计数。余额平衡法主要是通过各种帐户余额来检查、推断帐户处理正确性的。
如果试算不平衡,说明帐户的记录肯定有错,如果试算平衡,说明帐户的记录基本正确,但不一定完全正确。这是因为有些错误并不影响借贷双方的平衡,如果发生某项经济业务在有关帐户中被重记、漏记或记错了帐户等错误,并不能通过试算平衡来发现。但试算平衡仍是检查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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