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朝
一、基本情况
于朝,男,汉族,1957年6月生,1974年7月参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函授专科毕业,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员,检察员(三级高级检察官),司法会计师。兼任全国检察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司法会计专业指导小组组长,山东省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合作研究生导师。
我国首批司法会计学理论研究者,“二元”司法会计理论体系创立人,所提出的一些司法会计基本理论和操作理论,被广泛运用于我国司法实践、理论研究及大学教育。
二、著作
1.《司法会计学基础》,1991年山东省出版局批准内部发行,独著。该书标志着“二元”司法会计理论模式的创立。
2.《司法会计学》,1995年山西经济出版社,独著。济南市政府软科学课题《司法会计学科体系研究》成果,被选作全国培训教材,山东省优秀法学成果二等奖;
3.《司法会计学概论》,2001年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于朝、庞兼兵、肖琼,被选作全国培训教材、大学教材;
4.《司法会计学(修订版)》,2004年中国检察出版社,独著。山东省优秀法学成果二等奖。被选作全国培训教材、大学教材。
5.《司法会计学(第三版)》,2008年中国检察出版社,独著。
6.《反贪查账实务与技巧》,2008年中国检察出版社,于朝、庞兼兵。
三、论文
《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1988年《山东检察》第10期,独著。
《司法会计若干问题的研究》,独著,获1992年全国检察系统司法会计工作研讨会学术论文唯一一等奖。
《贪污≠所有权转移》,1994年《山东检察》第12期,独著。
《经济罪案的立案标准》,1996年《政法论丛》第6期,独著。
《法医学文证检验与法医学文证审查辨义》,1997年警官教育出版社,独著。
《关于贪污案件鉴定中如何表述司法会计鉴定结论若干问题的探讨》,1998年《检察理论研究》第1期,独著。
《利用电算划单方虚列账户发生额1例》,1999年《刑事技术》第1期,独著。
《司法会计鉴定结论与“所有权转移”问题》,2000年《人民检察》第11期,于朝、江一山,该刊物优秀论文奖。
《证券从业人员透支炒股的定罪问题》,2000年 《当代检察官》第12期,于朝、刘旭东。
《财务会计资料证据的证明力问题》,2001年,中国检察出版社,独著。
《论公安机关开展司法会计技术工作的几个问题》,2002年《公安大学学报》第4期,肖琼、于朝
《防治国有资产流失的两个法律问题》2003年《山东法学》增刊,独著。
《股票投资损益鉴定的几个问题》,2003年《人民检察》第5期,独著。
《检察机关如果应对贪污贿赂洗钱问题》,2003年,独著,济南市首届检察理论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字是谁写的问题”应当由谁判定》,2004年中国工人出版社,独著。
《我国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回顾与展望》,2005年《中国司法鉴定》增刊,独著。
《“法务会计”折射社科学术界浮夸风》,2006年《时代中国》11期。
《司法会计鉴定风险及其防范》,2006年《中国司法鉴定》第1期,独著。
《论我国司法会计理论体系的设计》,2006年首届全国司法会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独著。
《中国司法会计学的创立与发展》,2009年,第二届证据理论及科学国际研讨会。独著。
《试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拓展——职务犯罪防控机制评估》,2009年,独著,获山东省检察院学术研讨会论文二等奖。
《舞弊审计理论与司法会计理论的分野》,2009年《中国司法鉴定》第6期,独著。
《关于制定司法会计业务规范的理论探讨》,2009年中国世代经济出版社,独著。
《法学专业司法会计课程教学研究》,2009年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独著。
《司法会计鉴定证据规则》,2009年中国世代经济出版社,韩斌、于朝、丁杰。
四、其他情况
主持完成济南市政府软科学课题《司法会计学科体系研究》,参与部属课题2项;
1997年以来辅导一些大学生、研究生完成司法会计方向毕业论文。
参与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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