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一、“营业税金及附加”帐户属于损益类帐户,用来核算小企业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这些税金及附加,一般根据当月销售额或税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于下月初缴纳。其计算公式为:
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城建税额=(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教育费附加=(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教育费附加税率
二、小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出应由日常销售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其他应交款”等科目。
小企业收到因多计等原因退回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的各种税金,应于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科目应无余额。
四、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与增值税核算:增值税是通过应交税费核算,属于代收代付,不进入损益,故增值税核算不用营业税以及附加税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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