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分配理论
来源与词义:最早提出第三次分配方式的是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他指出,通过市场实现的收入分配,被称为“第一次分配”(初次分配);通过政府调节而进行的收入分配,被称为“第二次分配”(再分配);个人出于自愿,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赠出去,可称为“第三次分配”。他强调由于第三次分配是人们自觉自愿的一种捐赠,因此它的影响很广泛,它发挥作用的领域是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无法比拟的。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