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金券
用途
凭借它,就可以在商店等消费场所获得商品或服务。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期,各种形式的代金券风行社会。比如“购物券”、“奖券”、“厂币”等等,许多单位以此作为节日福利。据人民
代金券
日报报道,在个别地方,公共汽车公司甚至印发有面值的纸块,给乘客找零。代金券是变相发行货币的行为,危害极大。不但滋生腐败,而且造成金融混乱,影响人民币威信。早在1962年,国家就曾严令禁止过这类行为,此后又多次严加禁止。本质代金券的本质其实就是优惠券的一种,是一个短期刺激消费者的工具,它与积分(长期吸引顾客)刚好构成了日常营销的基本工具。。分类
但是根据其特性、功能的不同可以分成不同的几类。
像麦当劳、肯德基、饭统网等面向全体消费者的优惠券更多的意义是一个吸引新顾客的工具;
另外,如果企业是一个会员制的状态,那么更重要的一种优惠券则是提供回报
代金券
老客户或者是拉回即将流失的老客户的一种手段。另外,这种企业还可以通过自己的平台在推出新菜品和新活动时可以发送一些特殊的优惠券:如新菜品品尝券等等。最后,根据用途的不同,通常代金券的类型也会有很大的差别。譬如:吸引即将流失的老顾客通常和吸引新顾客或者是回报老顾客的面值及使用方式上会有很大的差别。
譬如:大家可以看到,在西贝莜面村、金凤成祥、李老爹、比格等等的会员制企业通常会针对不同的客户做一些不同的活动,都是可以看到优惠券的出现。但是前提是必须是会员制企业才能够实行这样的活动。当今的时代纸制代金券会被电子代金券、手机代金券等虚拟的形式代替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那么代金券营销实际上就是会员营销的形式,只有找到适应消费者的优惠券形式,并发放给合适的人群,这样才能使商户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多的利润。采用形式
那么,现在采用的形式有两种:一种就是类似于麦当劳、肯德基等等的全民会
代金券
员营销,把所有消费者当成自己的会员,通过分析部分消费者的特性,采取推广的方式找到某类会员的特性(其实就是3-7理论的一个应用),针对该类人群进行营销,但前提是必须是一个可以影响整体消费者的企业:如在该地区有很高的知名度,门店遍布等等,这类限制比较多。另一类,则是通过发展自己的会员,并分析其消费特征进行营销活动。该类方法更加适合于广大的中小型企业和地域分布规模不是很广的企业。营销方式
代金券代金券(卡)并非中国所创,而是向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学来的,而且越
酒店代金券
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代金券的种类越多,使用也越广泛。由此看来,代金券首先不是个社会风气问题,而是一种经济现象,或者说是一种被其他国家广泛使用的一种营销方式,作为一种营销方式的代金券(卡),其功能和形式多种多样,似乎也不宜一概予以打击,例如春节前某些大商场搞的买100送××元抵用券,虽然也是代金券的一种,但实际上是商家对消费者的一种让利行为;再比如餐饮、娱乐、美容美发等行业发行的消费月卡、季卡、年卡等,实际是消费者的预付款行为,其所持的消费卡完全可以解释为一种付款凭证。相关规定
代金券由于代金券助长了腐败风气、容易产生偷税现象,国务院纠风办公室早
代金券
在1998年12月就明文规定“禁止印刷、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金购物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也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发行任何形式的代金购物券。尽管国家有关部门早就明文规定,但在商场、超市,持卡购物者还是络绎不绝。代金券形式多样,有购物卡、储值卡、贵宾卡等多种形式。为吸引客源,很多商场、超市在办理代金券的同时,还可以开具正式的商业发票,供客户报销和入账用,报销名目视客户要求,可随意填写代金券
。由于竞争激烈,有的超市办理代金券还可以打折。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在一些大型商场和超市,购物卡带来的销售额已经占据了全年销售总额的1/5左右。
尤其是逢年过节,购物卡、代金券的办理异常火爆。一些比较规矩的商家,为了应对购物卡热销的局面,采取先订货后发放购物凭证的变通办法,打政策和法律的擦边球。
代金券并非中国特色,而集团购买则绝对是中国特色了。集团购买的历史要比代
酒店代金券
金券悠久得多,可以追溯到“保障供给”的年代,是计划体制下的产物。那时候几乎所有的大商场都设有一个部门叫“机关服务部”,专门负责企业、机关单位的大宗购物行为,这个部门依然存在,只是名字换成了“团队服务部”或“团体销售部”等。代金券的出现无非是使集团购买更加方便,客观上使得滋生腐败的机会更多。设想即便到了代金券寿终正寝的那天,集团购买依然可以回到以前的方式,只不过麻烦一点罢了。真正该禁绝的是集团购买,而不是作为形式的代金券。全面禁止可能会在一段时期、一定程度上遏制代金券背后所隐藏的腐败现象,但要根除则绝不是一禁就灵那么简单,况且用一纸行政命令去禁止一种经济现象亦似不妥,还需采取一些其他的手段,比如加强税收管理、加强财务审计、加强权利监督等。“代金券”与打白条
“代金券”的方式为雇主带来的好处
打白条是早期雇主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一种方式,在政府明令禁止后,后又出现了一种新的类似打白条的一种拖欠方式,那就是代金券。“代金券”的方式为雇主带来的好处有一下几点:第一、以“代金券”抵工资的创意具有很大的经济价值。用工方省下了巨额的流动资金。
第二、“代金券”起到了限制雇工流动的作用。
第三、代金券”只有在本工地消费,“代金券”看起来才不是一张废纸,而工人们又势必非消费不可,意味着这里完全是“卖方市场”,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利被剥夺殆尽,而众所周知,在消费者没有选择余地的市场里,卖方的利润空间往往是最大的。这样做“代金券”就没有以往打白条这么赤裸裸。
“代金券”天生具有两个缺点
一是违法。《劳动法》明文规定,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的形式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用实物或者其他代金券的方式代替工资本为法律所不容。而奇怪的是,用工方发放的“代金券”在特定的区域里还可以消费,这已经是充当货币的功能了。二是根本没有顾及劳动者的利益。按月领工资之所以对劳动者显得特别重要,并不仅仅是其劳动价值没有得到承认的问题,而且使用失去了自由选择的权利。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