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
PE的发展历程
稳步推进——国际PE从初现到兴盛
私募股权基金起源于美国。19世纪末,有不少富有的私人银行家通过律师、会计师的介绍和安排,将资金投资于风险较大的石油、钢铁、铁路等新兴产业,这类投资完全是由投资者个人决策,没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组织,这就是私募股权基金的雏形。迂回前进——中国PE从展露到繁荣
中国探索发展创业投资的历程始于20世纪80年代。其后10多年间,由于受制于法律体制和市场环境等因素,PE一直未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此时的中国私募股权基金,仍在学习、摸索阶段。广义的PE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相关资本按照投资阶段可划分为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发展资本(development capital)、并购基金(buyout/buyin fund)、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重振资本(turnaround),Pre-IPO资本(如bridge finance),以及其他如上市后私募投资(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即PIPE)、不良债权distressed debt和不动产投资(real estate)等等。金融街PE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
私募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既可以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也可以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有风险辨别和承受能力的机构或个人募集资金。由于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较大,信息披露不充分,故往往采取非公开募集的形式。近年来,出于对流动性、透明度和募集资金的考虑,上市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数量有所增多,2007年6月22日在纽交所上市的黑石集团就是一个例子。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是企业股权而非股票市场,即它购买的是股权而非股票,PE的这个性质客观上决定了较长的投资回报周期。
金融街PE:是中国领先的私募股权投资服务机构,提供投融资行业的资讯、研究、和资金募集等服务。其它相关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设立
总述
我们专注并擅长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法律事务,服务涵盖了从各类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募集到私募股权投资的展开,投资项目的管理,直至成功退出的全过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设立
协助发起人和投资者设立各类私募股权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基金、一般私募基金等形式,有限合伙制、公司制或信托制等模式,人民币基金、外币基金等类型:服务涵盖:
● 根据基金设立者的目标设计合适的组织形式;
● 协助基金投资者设计管理架构和收益结构;
● 协助发起人募集资金,并规范相关手续和程序;
● 协调、规范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以及基金托管人的法律关系;
● 解决基金投资者、管理者所面临的各类法律法规项下的合规问题。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项目运作
包括协助私募投资者锁定目标公司并成功投资于目标公司。服务涵盖:
● 投资结构和资本退出安排的法律方案设计;
● 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 就项目相关问题向投资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 参与项目的商业谈判;
● 起草投资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
● 就政府相关审批与登记提供咨询意见并协助履行有关法定程序和手续;
● 协助客户完成交易的交割。
私募股权投资的管理退出
包括协助私募投资者在条件成熟后以各种可行模式成功退出目标企业,获得投资价值。退出模式包括IPO退出、回赎退出、并购退出及清算退出等。服务涵盖:
● 协助投资者对目标企业进行管理和服务;
● 退出模式安排的方案选择和设计;
● 依据不同的退出模式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 参与项目退出的相关商业谈判;
● 就退出中所涉及的所有重要法律事项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 作为基金方代表参与退出的相应法律程序;
● 受基金方委托为项目公司提供IPO、并购重组等法律指导和服务。
协助拟融资企业引入PE投资
包括协助拟融资企业寻找、评估并引入合适的PE投资者,或设计实施其他融资方案。服务涵盖:
● 为客户设计并制定融资方案;
● 参与商业计划书的拟定;
● 为客户寻找、推荐合适的PE投资者;
● 协助客户参与PE有关的洽商和谈判;
● 参与客户对PE的评估和选择,并在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或协助客户设计与PE的合作方案;
● 为客户起草、审查和修改与项目有关的章程、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件。
私募股权基金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退出:
一、上市(IPO);
二、被收购或与其它公司合并;
三、重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就是股民常讲的“私募基金”)是两种名称上容易混淆,但实质完全不同的两种基金。
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等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股权进行投资。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不包括风险投资(VC),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企业进行私募股权投资。
私募股权投融资与并购重组法律风险规范
当前,中国已成为亚洲最活跃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私募股权基金必将成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由于相关主体不了解法律规则、疏于法律审查、逃避法律监管所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涉诉给投融资企业带来的重大经济损失不计其数。而后,中央召开了农村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任务: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步伐,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涉及到私募股权投资的业务模式、投资分析及其收购策略与获利模式最佳投资公司的寻找、评估和筛选与项目评估及交易估值 私募股权融资法律实务:融资谈判及其技巧与融资模式设计 私募前的经营模式调整、商业计划书制作 股东协议制作、私募流程设计及投资退出策略与渠道设计 私募尽职调查及相关私募法律文件制作 上市企业必备法律要件的比较与利弊剖析 拟上市企业法律要件规范化的途径与步骤 PE核心法律条款(优先清算权、对赌协议、拖带权、共同出售权、优先购买权、回购权、保护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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