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
定义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其
信用贷款
特征就是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这种信用贷款是我国银行长期以来的主要放款方式。由于这种贷款方式风险较大,一般要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以降低风险。自04年以来,由于国家放宽政策,国内的小额信贷行业得到快速发展,其中中安信业是国内最早的,规模最大的小额信贷机构,在全国有几十家营业网点,信誉也比较好。申贷条件信用贷款
一是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至少在AA-(含)级以上的,经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审批可以发放信用贷款;二是经营收入核算利润总额近三年持续增长,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0%的良好值范围,现金流量充足、稳定;
三是企业承诺不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或对外提供保证,或在办理抵(质)押等及对外提供保证之前征得贷款银行同意;
四是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无逃废债、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适用范围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并符合《贷款通则》和银行规定的要求。信贷币种和期限
人民币和外币。贷款期限主要根据借款人的生产周期、还款能力、项目评估情况和贷款人的资金实力等,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及其浮动幅度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信贷客户申请材料
信贷业务申请书;
借款人基本情况、资格证明文件、贷款证(卡)、授权书等;
经有权机构审计或核准的近三年和最近的财务报表和报告;
董事会决议、借款人上级单位的相关批文;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说明;
与借款用途有关的业务合同;
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我国信贷的发展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银行业金融创新步伐的加快,积极实践探索中小企业信用贷款的有效方式。如在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的牵头组织下,武汉市商业银行联合评选发放信用贷款的中小企业客户名单。其做法是首先由商业银行推荐,然后由人民银行对各商业银行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在辖内商业银行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征求银行意见。若有疑议,可用适当的方式向人民银行反映,以便重新审核。公告期满以后,由人民银行对人选的中小企业授予“年度信用贷款企业”资格。
2003年度,武汉精伦电子、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等40户中小企业获得了信用贷款的资格。此举激励了商业银行更多的采取信用的方式支持企业发展,又促进了更多的中小企业诚实守信。同时,有些商业银行还推出了“先信用后抵押”的贷款方式,对个别因资金不足无力购买设备或更新厂房的优势中小企业,先采取信用贷款的方式,待企业办妥相关证书或购买设备后,再由信用方式转为抵押的方式。此举也受到了广大中小企业的广泛欢迎。信贷和抵押贷款区别
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前者是根据你的社会信用和财力情况决定的放贷行为。
后者是用你固有的资产作为抵押的放贷行为,信用贷款银行所要面临的风险是最大的, 一般信用贷款挥那些在知名公司并且有一定地位和收入的人才可以被通过。个人信贷
一、申请人条件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信用贷款。1.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月工资性收入须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 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银行认可的并与银行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业、事业单位且需由银行代发工资;
3. 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
4.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金额
个人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的6倍,且最高不超过2万元。三、贷款期限
个人信用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一般不办理展期,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按期还贷的,经贷款人同意可展期一次,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四、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五、贷款流程
1. 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或近3个月的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收据);
(4)职业和收入证明(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代发工资存折等);
(5)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6)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7)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 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3. 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可行因素
一是外部约束松动,主要表现在:
1.社会信用秩序逐步转好。政府已日益重视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加大了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力度,不少地方相继建立了不良贷款企业“曝光台”或“黑名单”,初步形成了“守信者受惠,失信者受罚”的氛围,企业信用意识有明显提高。
2.企业产权日益明晰。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所有者主体缺失现象已得到明显改观,新建和改建的一大批中小企业已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合格市场主体,并已成为目前银行贷款的重要客户。
3.企业销货环节管理加强。现在,赊销方式已不再是企业拓展市场的主要方式,特别在商贸企业中更为明显。即使赊销,也采取了事前控制,采取建立信用管理部门的方式,对购货商进行信用分析和信用管理,避免了大量坏账的产生,实际现金流量明显提高。
二是内部因素促成银行发放信用贷款成为可能,主要表现在:
1.同业竞争日趋激烈。目前信贷市场处于买方市场,若银行把第二还款来源的门槛设得过高,将把缺乏可供抵押担保资产的优良中小企业拒之门外,从而丧失很大的潜在优良客户群体,影响银行的长远发展和竞争优势。
2.内部控制日益加强。银行吸取了过去信贷工作的经验和教训,通过加强内部横向制衡,纵向制约建立了信贷的科学决策机制,并推广“三化”控制,即内部制约网络化、内部管理制度化、贷款操作程序化,从而为减少信用贷款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
3.银企合作得到巩固。随着社会信用状况的改善,银企关系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融洽和加强。银行往往都拥有一些与自己合作多年的优良客户,他们能坚持诚信经营,彼此也十分了解,从无发生过不良记录。若这些企业遇到临时性原材料储备向银行申请借款,在企业无抵押物、保证人提供的情况下,银行适度发放信用贷款,企业会从内心深处感激银行,对银行产生较高的忠诚度,不易被他行所渗透。
4.客户经理业务素质提高。客户经理日益重视贷前的调查和综合分析,并做好跟踪检查和动态监管来确保贷后的风险防范和化解,大部分已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和丰富的营贷经验。适度引入信用贷款,虽然风险增大,但同时会促使客户经理学习先进的信贷理念,不断增强自身的综合竞争力,提高银行对信贷风险的整体防范能力,带来“鲶鱼效应”。制度安排
1.信用贷款对象的确定。
《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只有当企业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获得银行的信用放款。发放信用贷款必须同时符合6个条件:(1)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所有者权益;(2)资产负债率小于50%;(3)货款归行额达到贷款周转次数5次以上,日均存款保持贷款额的10%以上;(4)现金净流量和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大于零;(5)无不良信用记录;(6)税务风险比较小。
2.信用贷款要素的确定
(1)信用贷款额度的确定。一是从现金流入量来确定:最高余额不大于全年货款归行额的20%。二是从已被抵押的房地产权利值来确定:最高余额不大于已被银行全部抵押的房地产权利价值的30%—40%。三是从企业的自有资金状况来确定:最高余额≤所有者权益一负债。
(2)信用贷款期限的确定。信用贷款不能用于中长期贷款,仅限于对企业流动资金的短期补充,一般在6个月以内。对新建立信贷关系的客户,原则上不发放信用贷款。
(3)信用贷款利率的确定。根据风险与收益匹配的原则,信用贷款利率应高于抵押或保证担保方式的贷款利率。一般以基准利率上浮20%—30%掌握。
3.信用贷款的配套安排
(1)把握信用贷款目的。发放信用贷款的主要目的是巩固现有优良客户,发展潜在优良客户,因此要根据不同的区域信用环境、管贷水平、竞争程度、企业素质等情况遴选一批优良客户发放信用贷款,增强优良客户与银行的粘合力,促进信贷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2)加强贷款风险预警机制。信用贷款对贷后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应在传统贷款管理基础上,创新一种适合信用放款的贷后管理模式。坚持做到每季检查和调查,密切关注风险点,如行业风险、管理风险、经营风险等,同时,掌握重点贷款企业的现金流,以掌控风险。
(3)严格信用贷款的授权。发放信用贷款应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对区域信用环境好、信贷管理严格、客户经理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历年信贷资产质量优异的分支机构和客户经理授予一定的权限。同时建立风险责任追究制,加强约束。
(4)取得政府部门支持。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建设,继续坚决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和恶意拖欠银行本息行为,同时要为银行对当地政府所确定的重点骨干企业发放信用贷款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金,以调动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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