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种补贴

农民积极使用优良作物种子,提高良种覆盖率,增加主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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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种补贴


简介
  良种补贴
  是指国家对农民选用优质农作物品种而给予的补贴。目的是支持

良种补贴

农民积极使用优良作物种子,提高良种覆盖率,增加主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产量,改善产品品质,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此外,近年来国家还出台了奶牛良种补贴和生猪良种补贴等政策。
  新华网快讯:根据2010年1月31日公布的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今年国家将对农民增加良种补贴,扩大马铃薯补贴范围,启动青稞良种补贴,实施花生良种补贴试点。实施步骤
  (一)年初由市农业局下达优质粮食作物良种补贴面积,由区县农业局分解

良种补贴

到优质作物集中种植的乡(镇)、村、户。
  (二)优势区域内以村为单位,对农户实际种植优质粮食作物品种、面积登记造册,张榜公示。
  (三)各村将公示结果上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将审核意见上报区县农业局审批。审批结果(含名册)逐级返回,并抄送乡镇财政所。
  (四)农户到良种补贴定点销售部门购种,并持身份证和种子定点销售部门开具的专用凭证,到乡镇财政所领取补贴。乡财政所按张榜公示的实际种植面积发放补贴款。
  定义 良种补贴是指对一地区优势区域内种植主要优质粮食作物的农户,根据品种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目的是支持农民积极使用优良作物种子,提高良种覆盖率,增加主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产量,改善产品品质,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实施
  (一)年初由市农业局下达优质粮食作物良种补贴面积,由区县农业局分解到优质作物集中种植的乡(镇)、村、户。
  (二)优势区域内以村为单位,对农户实际种植优质粮食作物品种、面积登记造册,张榜公示。
  (三)各村将公示结果上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将审核意见上报区县农业局审批。审批结果(含名册)逐级返回,并抄送乡镇财政所。
  (四)农户到良种补贴定点销售部门购种,并持身份证和种子定点销售部门开具的专用凭证,到乡镇财政所领取补贴。乡财政所按张榜公示的实际种植面积发放补贴款。范围
  (一)补贴范围: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在全国31个省(区、市)实行良种补贴全覆盖;大豆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4个省(区)实行良种补贴全覆盖。2010年1月31日公布的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2010年国家将对农民增加良种补贴,扩大马铃薯补贴范围,启动青稞良种补贴,实施花生良种补贴试点。
  (二)补贴对象: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2009年良种补贴的执行标准为早稻10元/亩;中晚稻、棉花15元/亩;小麦、玉米、大豆10元/亩。基本原则

坚持整体推进的原则

  政策流程
  2009年,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大豆补贴范围扩大到整个东北地区。项目覆盖区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全部补贴。

坚持品种择优的原则

  各地主导品种的筛选由省级农业部门具体负责,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不通过或过期淘汰的品种。

坚持公开推介的原则

  主导品种确定后,省级农业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向社会发布,并将推介品种随实施方案上报农业部备案。严禁省级以下农业部门进行品种推介活动。

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

  各地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发达国家补贴政策
  对农业实行补贴是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多年来农业补贴政策的实践与经验,对现阶段我国建立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具有重要启示和借鉴意义,对我们主要有如下启示:

政策目标清晰、指向明确

  发达国家在实行农业补贴政策的初期阶段,为防止政策目标泛化,大多根据具体的政策目标采取相应的措施,要求各种补贴支持措施目标清晰、指向明确、分工合理,避免各类补贴措施出现整合一体、边际效应下降问题。如欧盟早期农业补贴政策目标主要针对解决共同体市场农产品短缺、保障粮食安全,因此采取了“目标价格”、“门槛价格”和“干预价格”等严密、精致的价格干预机制。随着农产品供给问题的解决,农产品过剩、财政负担沉重和国际竞争加剧等问题日益突出,欧盟将政策目标调整为稳定农民收入、增强农产品竞争力,并相应改革政策机制,在减少价格支持的同时,向农民提供直接收入补贴。

价格支持始终是基础性措施

  尽管各国农业资源条件差异较大、政策目标也不尽一致,但价格支持始终是发达国家农业补贴政策的基础性措施。其中,最低保护价是各国使用比较普遍的价格支持措施。如美国采取与信贷支持相结合的最低保护价制度,虽然70多年来对操作方式进行多次调整,目前仍然是其农业补贴政策的基石。欧盟的干预价格制度、日本稻米价格支持和韩国稻米政府收购计划等,都具有最低保护价性质。据OECD(经济发展组织)估计,OECD国家1986—1988年价格支持占整个农业补贴的比重达77.1%,尽管近年来各国减少了价格支持,但2005—2007年仍然达51.5%。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价格支持政策指向明确,操作相对简单,作用直接、见效较快,对那些补贴能力不强、保障农产品供给压力较大的国家,是一项首选措施。其缺点是扭曲市场信号,若长期实施,将导致农产品过剩,使政府财政负担沉重。

价格支持逐步向收入补贴转型

  为减少农产品过剩、缓解居高不下的财政支出压力、适应WTO规则,发达国家逐步调减价格支持,转向收入直接补贴。如美国自1996年就用与价格不挂钩的“生产灵活性合同补贴”,代替实施多年的“差价补贴”;2002年又用与农产品生产、价格不挂钩的“固定直接补贴”,代替“生产灵活性合同补贴”。欧盟自本世纪初以来,在减少价格支持的同时,向农民提供直接收入补贴,以替代对农民的各类价格补贴。日本自2004年开始改革稻米管理价格制度,实行“水稻生产收入稳定计划”,对种植水稻的农户实行差价补贴政策。

以挂钩直接补贴为主

  发达国家近年实行的直接补贴,大多以农产品价格、产量、种植面积(动物数量)、投入品以及农户收入水平等为依据。如美国的“贷款差额补贴”、日本的“水稻生产收入稳定计划”、韩国“稻米差价补贴”等与产量和价格挂钩;美国的“反周期补贴”、日本的“稻米差价补贴”与现行市场价格挂钩,欧盟的“补偿性补贴”以作物种植面积、牲畜数量为依据。这些挂钩直接补贴,既能有效稳定农民收入,又对市场机制扭曲相对较小,逐步成为发达国家农业补贴的主要方式。相反,WTO鼓励实行的与产量、面积或价格不挂钩的直接补贴措施却并不普遍,如只有美国采取“固定直接补贴”。

农业补贴易增难减

  受国内政治、社会等因素的影响,发达国家农业补贴具有典型的政治经济学特征,增加容易、削减困难。近年来各国迫于WTO减让压力对农业补贴政策进行改革,但实际上大多以调整补贴结构为主,把受WTO约束的“黄箱补贴”转移到WTO允许的“绿箱补贴”范围,并没有对农业补贴进行实质性削减。如欧盟2007年采取“强制性调整机制”削减农业补贴,但节约出来的资金只能继续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注重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套

  如欧盟设计的“目标价格”、“门槛价格”和“干预价格”,互为一体,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形成严密、精致、灵敏的农产品价格支持机制;美国建立由“销售贷款支持”(最低保护价)、“固定直接补贴”和“反周期补贴”组成的“三级收入安全网”,具有价格支持与直接补贴相互配套的政策合力与综合效能。与此同时,还注重协调国内补贴与边境保护措施之间的关系。如日本、韩国多年来能够保持国内稻米高价,关键是在采取价格支持的同时,也采取了严格的进口保护措施。与此相反,去年我国对大豆、油菜籽实行的临时收储措施,由于产需缺口大、进口依存度高,临时收储政策的托市保价效果并不理想。专家视角
  良种补贴本是国家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但在部分地区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有误,经层层关卡,兴师动众,招标论证,评审验收,严重地干预了种子市场的正常运行,成为种子市场竞争的一个嬗变因素。良种补贴规定要选择“数量多、价格便宜”的老品种,新审定品种完全失去市场竞争优势,客观上保护了“大路品种”,妨碍了技术创新和新品种推广。
  专家建议:应当实现全面现金直补 对于从2009年开始已经确定要直补的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在操作方式上还应进一步细化,应该明确把良种补贴款直接发给农民。
  专家建议:改进良种补贴发放方式 实施种子工程,为农民购买良种进行补贴是惠农政策之一,减轻了农民负担,但在补贴的方式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须改进补贴方式。
  中国农科院佟屏亚建议:
  对于从2009年开始已经确定要直补的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在操作方式上还应进一步细化,应该明确把良种补贴款直接发给农民。
  中国农业大学杨志福教授建议:
  从目前而言,可以尝试现金直补和售价补贴并行的方式,但从长远看,还是要尊重农民的意见,抓紧全部实现现金直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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