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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英文名称
  政府采购 Government Procurement简介
  政府采购亦称“公共采购”,是指市场经济国家为加强对政府公共支出的管理,规定各级政府及所属机构在购买执行其职能所需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时,必须以公开竞争性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购买。政府采购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和采购管理的总称。
  政府采购是政府机构所需要的各种物资的采购。这些物资包括办公物资,例如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纸张、笔墨等办公材料,也包括基建物资、生活物资等各种原材料、设备、能源、工具等。政府采购也和企业采购一样,属于集团采购,但是它的持续性、均衡性、规律性、严格性、科学性上都没有企业采购那么强。政府采购最基本的特点,是一种公款购买活动,都是由政府拨款进行购买。
  政府采购的本质是政府在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过程中,引入竞争性的招投标机制。
  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起到很大的作用,因而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制度
  具体的政府采购制度是在长期的政府采购实践中形成的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管理的一系列法律和惯例的总称。具体来说,政府采购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一、政府采购政策,包括采购的目标和原则;
  二、政府采购的方式和程序;
  三、政府采购的组织管理。特点
  相对于私人采购而言,政府采购具有如下特点:
  一、资金来源的公共性
  二、非盈利性
  三、采购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
  四、规范性
  五、政策性
  六、公开性
  七、极大的影响力
  政府采购的主体是政府,是一个国家内最大的单一消费者,购买力非常大。据统计,欧共体各国政府采购的金额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14%左右(不包括公用事业部门的采购);美国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初每年用于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就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26%-27%,每年有2000多亿美元的政府预算用于政府采购。正因为如此,政府采购对社会经济有着非常大的影响,采购规模的扩大或缩小,采购结构的变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以及公众生活环境都有着十分明显的影响。正是由于政府采购对社会经济有着其他采购主体不可替代的影响,它已成为各国政府经常使用的一种宏观经济调控手段。
  [编辑]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
  国外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集中采购模式,即由一个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负责本级政府的全部采购任务;分散采购模式,即由各支出采购单位自行采购;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即由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负责部分项目的采购,而其他的则由各单位自行采购。中国的政府采购中集中采购占了很大的比重,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和达到一定采购金额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集中采购。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

2000年我国政府采购情况

  2000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财政部门把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作为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举措来抓,无论是在政府采购的制度建设,还是在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的拓展等方面,都比往年有所突破,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购活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30个地区和中央单位上报的统计报表,2000年全国政府采购327.9亿元,比上年增长约1.5倍。节约资金42.5亿元。其中,预算资金节约25.7亿元,节约率为11.6%。
  1、从资金构成看,预算资金采购221亿元,占采购资金总额的67%。其中,地方194亿元,中央27亿元。自筹资金采购107亿元,占采购资金总额的33%。其中,地方104亿元,中央3亿元。
  2、从地区情况看,采购规模超过10亿元以上的地区有9个,这些地区的采购规模为196亿元,占全国的60%。其中,上海、江苏、广东、辽宁、山东等地区均超过20亿元;采购规模在10-20亿元之间的有北京、黑龙江、浙江、云南等地区。
  3、从项目构成看,政府采购项目主要为各种货物类采购,其次为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这三大类采购在政府采购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67%、23%和10%。
  4、从采购品目看,多数集中在汽车、计算机、复印机等一些大宗通用产品。2000年,全国政府采购汽车39582辆,其中,小汽车19162辆;采购计算机212399台。两项采购金额合计,约占年政府采购总规模的20%。
  二、地方政府采购机构建设情况
  2000年各地政府采购机构建设已经基本完成。地方政府都在省级财政部门设置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政府采购执行机构。
  1、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设置情况。经过省级机构改革,地方政府采购管理职能全部由财政部门承担,并相应设立或明确了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其中:在财政厅(局)内部单独设立处级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有19个省份;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国库处合署办公的有9个省份;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分别与预算处、行政政法处合署办公的有3个省份。
  2、政府采购执行机构设置情况。按照采购管理与采购执行分开的原则,各地在设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同时,也相应设立了政府采购执行机构负责集中采购事务。除河北和湖南政府采购中心设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外,绝大多数省份均设在财政部门。吉林省是在财政部门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各设立一个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都是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有全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两种形式。各地政府采购中心人员编制一般都在10人以上,其中,北京、上海人员编制均为50人。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

  我们应在借鉴国际惯例的基础上,从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发,建立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采购制度。具体来说,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应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1、加强政府采购立法,建立政府采购法律体系
  

政府采购

从国际上看,凡是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及健全政府采购运行机制,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有关政府采购法规体系,这些法规政策对保证政府采购的几个目标实现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政府采购的历史短,没有制定政府采购法,因而在采购方面出现了许多问题,不利于采购活动的开展。考虑到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在整个政府采购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制定我国的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势在必行。
  在制定我国政府采购法时,一方面要立足于本国国情,同时结合国际惯例来确定;另一方面在对采购行为的规范和管理时要有利于财政对这项工作的主导地位的形成。具体来说,我国的政府采购法的内容主要应包括:
  (1)适用范围。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适用范围应当确定为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

(2)采购方法或程序的确定。从我国情况来看应选择以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为主,其他采购方式为辅的结构。
  (3)采购应遵循的原则。主要包括有效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公平原则等。
  2、加快我国的政府采购管理体系建设
  国际上的政府采购模式大致有三种类型:一种是集中采购模式,由财政部门或另由一个专门负责的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所有的采购;一种是分散采购模式,由各支出单位自行采购;一种是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由财政部门或一个专职机构直接负责对部分商品的采购,其他商品(主要是低价值和特殊商品)由各支出单位自行采购。从我国情况来看,我国应实行半集中半分散的模式。对政府采购中的集中采购部分,通过设立一个专门机构如政府采购中心来组织进行,从而有利于形成采购规模,节约财政资金,有利于加快政府采购市场的形成;对政府采购中的分散采购部分,由各支出单位自行进行,但必须遵循有关的政府采购法规政策。

“高价”政府采购频现的背后

  近期,一些地方政府“阳光采购”频频引发争议: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空调系统安装中标价109万元,

政府采购

可结算价却高达875万元,高出8倍还多。长沙市另一个政府采购项目,实际结算价比公示价高出千万元。在此之前,昆明市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被曝集体“高价采购”,而长春市购进一台电脑接近3万元……本为引进竞争、节省支出的政府采购,究竟生了什么“病”?
  结算价高出中标价8倍:“阳光采购”有潜规则
  在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建造中,有十余个政府采购项目,实际结算价远远高出中标价。其中,这栋大楼的空调系统安装中标价109.8万元,结算价则高达875.5万元,高出了8倍。对此事件,当地数位退休老干部向省纪委、省工商局等部门实名举报,但据记者了解,直到现在依然没有查清查明。
  长沙市还有一个废弃物污水处理项目,政府采购时的中标公示价为5346万元,但实际结算价至少比中标价高出上千万元,这引起了审计部门关注。
  记者调查发现,这个项目开标后,多家投标公司质疑招投标程序涉嫌违规。据参与竞标的北京天地人环

政府采购

保科技有限公司介绍,招标公告曾规定:“项目设投标报价上限值,上限值在开标前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但在开标前3天,招标方突然取消了投标上限值。他们表面上以较低价格中标,暗地里却以远高于中标价结算。
  与“明低暗高”的招标手法相比,日常办公支出的“高价”采购更易被发现。昆明市财政局、纪委和公安局等多个部门近期被曝集体“高价”采购。其中,昆明市财政局采购4台服务器、68台台式机、8台笔记本电脑,成交价57万余元,比市场价约高一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125台笔记本电脑,每台6760元,而中标机型市场价为5099元,一单生意就比正常价格高出21万元……
  但面对种种质疑,昆明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不以为然。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陈一凡解释说:“我们承诺,采购决无暗箱操作。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都是我们的监督单位。”他表示,昆明市的政府采购,完全是按法定程序进行,信息“公开、公正、透明”,是“阳光采购”。
  在昆明曝出办公用品“高价”采购之前,长春市一部门的政府采购清单中,也出现近3万元的一台电脑。面对质疑,昆明和长春有关部门都给出相同的“答案”:买高配置设备是“工作需要”。
  “什么工作需要?一些地方政府采购竞标,比的不是价格、不是质量,而是关系。”曾参与政府采购的昆明市供货商李某称,“买的东西次一点,供应商赚一点,回扣拿一点”是一些地方政府采购的“三点”规律。少数负责采购的公职人员甚至会和供货商“共谋”赚取差价。
  审批、招标、公告:环环皆有“漏洞”
  财政部数字显示,我国政府采购规模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2002年为1009.6亿元,2009年则突破7000亿元。财政部有关人士坦承:由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起步较晚,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监督不到位具体体现审批关、招投标关和公告关都有漏洞,使一些地方的监督形同虚设。”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傅大中说。
  

政府采购

在“审批关”中,一些职能部门 “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有关专家说,在昆明市财政局采购过程中,财政局既是采购需求人,也是审批人,还是监督人,角色上的交叉使得财政局是否能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能遭到质疑。
  在“招投标关”中,一些地方只是走个程序,实则猫腻多多。湖南一位多年参与政府采购的厂商说,因缺乏监督,他们多次遭遇一些地方政府采购人提前透露标底给“自己人”,合伙商量“围标”、“陪标”等早已不是秘密,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几家企业长期垄断政府采购的局面。
  据知情投标企业向记者透露,在长沙市高出中标价上千万元的政府采购事件中,开标前3天突然取消报价上限值,明显有违招标投标法。按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应在开标前至少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不仅如此,长沙市政府采购办接到投诉后,虽认定违规情况属实,却以“不影响招投标结果”为由驳回投诉。此后,相关方再依程序向省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省级机关要求市里“重新作出投诉处理决定”。这次长沙市采购办很快重新认定“此次采购活动违法”,但此时距中标公示已有近半年时间,采购已结束,成为无法纠正的事实交易。
  政府采购的最后一个流程是“公告关”,本意是公开让社会审核。湖南省法学专家陈杰人表示,像昆明和长春的“高价”采购,只简单公布招投标结果,不公开事前、事中情况,公众很难发现个中“道道”,监督也就无从谈起。
  立体监督:让“潜规则”无处遁形
  据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汪玉凯等专家介绍,我国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实施以来,一直未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存在一些法律盲区,为一些 “灰色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阳光采购”不“阳光”,甚至滋生腐败。要刹住政府采购中的“歪风”,应在制度和程序上“补漏”,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在制度“补漏”前提下,还应让公众监督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改变以往单一行政监督模式的弊端。
  为防止“采购腐败”发生,近年来山东烟台市探索建立采购事前需求论证制度,节约了大量财政预算资金。烟台市一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程项目,采购人提出的预算为4000多万元,但经过各方参与的事前论证,预算最终被“砍”去了一半。
  “实践证明,在财政审批关中,引入社会监督十分必要。”傅大中等专家认为,财政部门应将政府采购预算细节在网站和媒体上公示,如果公众有异议,要吸收专家等重新调查,或举行听证会,有效规避“审批关”中出现滥用职权行为。
  “公告关”也不能一“告”了之。汪玉凯等人表示,除了公众监督外,审计、监察机关应加大过程监督,及时向公众通报结果,取信于民。
  “建议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向社会公示。”湖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院长王学杰说,只有严格监督和惩戒机制,“阳光采购”才能名副其实。方式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主要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与其他采购方式不是并行的关系。
  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
  

政府采购

条件: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该采购方式的最主要特点是没有竞争性。
  条件: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政府采购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询价

  询价是指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在报价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一种采购方式 。条件:当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政府采购—规范解读与操作指南》内容介绍
  中国政府采购工作正在以稳健的步伐迈向一个崭新的台阶,目前各行各业都在密切的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的发展为了更直观,更全面的让企业掌握政府采购的细则,国匙网政府采购研究中心与国家行政学院音像出版社联合录制了《政府采购--规范解读与操作指南》
  本套光盘一共分为五张VCD,从政府采购最基本的采购原理,循序渐进的讲解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详细规则。全部讲座内容分为五次讲座,分别由国家政府采购专家:盛杰民、马海涛、刘俊海、尚晓汀、杨冰之主讲。内容主要:包括政府采购法的基本原理,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政府采购合同的签定和履行中的问题、企业如何赢得政府采购定、单政府采购与企业策略、通过专家详尽的讲述了政府采购流程的操作规则
  专家讲座通过了结合实际案例,对我国政府采购现状的分析,针对企业在政府采购领域中所遇到的相关问题和解决办法作出了详细的讲解和指导。对没有参与过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来讲,本套光盘的问世,将带去一套完整的政府采购的教材。对那些已经参与或正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这套光盘也会带去更详细更规范的政府采购流程,和对未来政府采购发展战略的认识,从而能够先知先觉,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巩固自身企业在政府采巩固自身企业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地位。
  本套光盘还包括国匙网政府采购研究中心提供的内部资料,企业在了解政府采购详细规则的同时,可以通过相关资源和政府采购中心直接全面的沟通.
  为企业在介入政府采购领域中的实用工具.内容庞大,资源丰富,通过专家的详细描述,本套指南以最低的成本,最少的时间,最便捷的途径,让每一个企业在政府采购市场稳步前进中获取更多有价值的专家学术
  另外,本套光盘还包括全国政府采购中心的内部资料,涵盖了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的6000多家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和财政局的联系电话、负责人、地址、邮编等。企业在了解政府采购详细规则的同时,可以通过相关资源和政府采购中心直接全面的沟通《政府采购—规范解读与操作指南》课程目录

政府采购法的基本原理

  主讲:盛杰民 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博导,政府采购法起草小组顾问
  内容简介:
  结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的基本理论、服务原则、宗旨,详细的讲解了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部门的工作职能,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过程中所要遵循的法律法规;政府采购部门和企业在执行过程中所要注意的事项。如何正确理解政府采购法的实际意义。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中所享受的权利和政府采购部门的履行义务。企业如何利用政府采购法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

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

  主讲:马海涛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内容简介:
  政府采购的整个流程,区别与非政府采购的注意事项。国家政府采购部门将以怎样的方式方法执行政府采购活动,从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最基本的操作流程开始,步步深入的讲解了企业如何参与政府采购的各种采购活动,企业将如何正确遵循采购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形式。结合实际案例,将企业在参与的过程,所出现的问题,做了详细明了的分析。指出出现问题的原因,解决问题的办法。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中的问题

  主讲:刘俊海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内容简介:
  政府采购活动中,供求方和政府采购执行部门,三方之间对要履行的各种义务进行如何的分配及所要承担的责任答成共识。合同的签定主要依据我国目前那些法律法规。三方之间将怎样维护合同中规定的各种义务和利益。该怎样处理补充协议中的相关问题。合同中自身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通过我国哪些法律法规来正当的维护。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属于民事合同还是采购合同。怎样区分两者之间的关系。

企业如何赢得政府采购订单

  主讲:尚晓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内容简介:
  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采取怎样的方法和手段,才能提高自身的中标概率。对于政府采购发表的采购文件,从哪几个方面分析采购需求的重点。如何把握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对于有些描述不是很清楚的采购需求,怎样掌握分析的重点,才能正确的理解采购清单。投标方案的起草,重点和非重点怎样区分。对于重点部分,该怎样描述。什么样的方案才能提高企业的影响力。如何体现企业自身的优势。

政府网络采购与企业策略

  主讲:杨冰之 北京大学网络经济研究中心研究部主任
  内容简介:
  通过对目前网络市场前景的分析,结合全球政府采购市场的发展状态,对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做出了认真负责的分析,网络与政府采购之间是怎样的关系,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过程中,该如何利用网络信息的资源。政府采购部门与网络信息之间未来有机结合的发展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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