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工资财政统一发放 就是指凡是预算安排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经费,要全部纳入财政在国库开设的工资专户,专项用于发放职工工资,不准挪作他用。财政安排的工资性支出,不再拨付给各部门,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拨入职工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中。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工资刚性 下一篇 巨灾风险保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