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责任险
简介
车上责任险是指投保了这个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
车上责任险
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车上责任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产生责任险
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殆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第二条责任免险:
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货物遭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
(二)违法载运或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产生责任险
(三)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违章搭乘的人员或违章所载货物;(四)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紧急刹车或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货物损失以及车上人员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五)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条赔偿限额:车上承运货物的赔偿限额和车上人员每人的最高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车上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
车上伤亡人员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计算赔偿,但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本保险每座赔偿限额,最高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承运的
车上责任险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按起运地价格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每次赔偿均实行相应的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率及办法按照基本险相应的规定执行。凡是基本险中不负责赔偿的情况,可以通过投保相应的附加险来弥补。有些损失可以在投保了附加险的情况下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但是,还有很多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仍然是无法赔偿的。车上责任险-案例车主驾车遇难能否要求理赔责任险
案情:古英(化名)是义乌市苏溪镇人,家有60多岁的父母和读书的两个孩子及其在家务农的妻子,一家五口主要靠古英开自备桑塔纳轿车载客维持家用。
车上责任险
2003年11月21日,古英将其所有的桑塔纳轿车向金华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基本险和附加险中的车上责任险(车上座位)每座2万元,保险期限自2003年11月22日起至2004年11月21日止。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了本附加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2004年3月28日晚,古英因雇车人要求驾驶已投保的桑塔纳自备轿车,从义乌苏溪到东阳江北街道办广福路南侧,于车内遭犯罪分子抢劫杀害。
2005年4月19日,古英的法定继承人以古英已投保驾驶员座位险2万元为由向婺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理赔。金华某保险公司认为,古英在车上遭抢劫遇害,不属于车上人员险,保险人不应承担责任。
原告认为,车上责任险是按座位收取保险费的,不管是谁坐到车上,都应承担保险责任。当被保险人在保险车辆上时,应视为车上人员,属保险责任范围。即只要在保险车辆使用过程中造成车上人员人身伤亡,保险人就应在保险限额内计算理赔。
车上责任险
保险公司认为,车上人员责任险是责任险的一种。责任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因此被保险人本人的人身发生损害时,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的人身损害不属于第三人所发生之损害,只能通过投保人身意外保险加以填补,并非责任保险填补的对象。
评析:保险法第52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古英与金华某保险公司签订的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财产保险合同,属责任险范畴。根据我国保险法第50条第2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古英与金华某保险公司签订的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也明确了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是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结合本案,金华某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应为投保人古英对他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被保险人古英的人身遭受损害,不属于第三人所发生之损害。故本案古英的意外身亡,不属古英与金华某保险公司签订的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不应承担责任。车上人员责任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商业险主险的一种。
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
1、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 ,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导致您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保额如何确定
车上责任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般每个座位保额按1-5万元确定 。司机和乘客的投保人数一般不超过保险车辆行驶本的核定座位数。3、关于保险赔偿
(1)赔偿项目:车上人员伤亡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为准,但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能超过每座赔偿限额。具体费用包括:抢救费、医药费、误工费等。(2)赔偿额度:保险公司会根据您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赔偿所有应赔偿总金额的80%-95%(其余部分为保险条款规定的免于赔偿部分)。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赔偿8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85%,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赔偿90%,被保险人负次要责任的赔偿95%。
4、常见除外责任:
(1)驾驶员紧急刹车造成乘客伤亡,该不该赔付?在交通事故中,因为车与车发生碰撞导致司机、乘客的意外伤亡,如果您投保了车上责任险,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如果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紧急刹车导致的本车人员伤亡,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2)我投保了车上责任险,车上3人受伤,保险公司为什么只付了1个人的赔款?
因为在车上责任险在投保时,必须指明投保座位数,在出现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仅承担投保座位数以内的责任。所以,如果您只投保了一个座位,不管出事时几人受伤,保险公司只赔偿一个人的损失。车上责任险-投保座位数
车上责任险的投保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选择座位投保,一种是按照核定座位数投保。前者的费率一般规定为赔偿限额的0.9%,后者为赔偿限额的0.5%。小章以前是按照核定座位数的方式来投保的,所以应该缴
产生责任险
纳的保费是250元,计算公式为1万元×5×0.5%。而这次,小章是按照选择座位的方式投保的,保额没有变,还是1万元,座位数为两个,所以计算公式应该是1万元×2×0.9%,最后结果为180元。用这种方式投保,每个座位的保费相当于90元。车上责任险
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是按照类似的方式来设定车上责任险条款的,但也有保险公司的条款有所不同,值得投保人关注。例如,平安保险公司的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虽然也采用两种方式承保,但这两种方式和其他公司有所不同。投保人可以按照驾驶员责任投保,也可以按照乘客责任投保。驾驶员责任承保风险比较大,费率为0.9%,乘客责任承保风险比较小,费率为0.5%。在平安保险公司投保车上责任险,缴纳的保费就要少一些。这两个座位的保费分别是:驾驶员座位90元(1万元×0.9%);乘客座位50元(1万元×0.5%),共计保费为140元,可节省40元保费。车上责任险与车辆人身意外保险的区别
对比项目 | 车上责任险 | 人身意外险 |
保障对象 | 指定座位上的人员,为不确定的人。 | 一般为确定的人 |
事故范围 | 使用车辆时,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 | 所有意外伤害事故 |
赔偿范围 | 属于车主需要负担的丧葬费、伤亡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等项目。 | 身故、残疾和医疗费用,部分还包括紧急救援和费用垫付等增值服务。 |
价格水平 | 司机座位每万元约40元左右,其它座位每万元约25元左右。 | 每万元约10元左右 |
适合状况 | 车辆经常由不同人员驾驶或搭载不同人员 | 车辆主要由固定几个家庭成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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