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渍险
险种说明
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W.P.A.),又称“单独海损险”,英文原意是指单独海损负责赔偿,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主要险别之一。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了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水渍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货物被水淹没,引起货物的损失。
具体来说还分为是海水浸渍还是雨水浸渍。有的是不赔雨水浸渍的。就算有水浸渍,还要看那水是引起的货物损害的直接原因还是间接原因。是间接原因的话,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解释与平安险的不同: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较平安险大,多出了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范围:
必须是有水淹没到货物并引起货物损坏。
举例:平安和水渍的区别、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船仓漏水,海水浸泡皮革,皮革变臭,导致同在一起的烟草变臭而不能销售。水渍不赔烟草损失,可是平安有可能会赔。水渍险与淡水雨淋险有何区别
水渍险与淡水雨淋险的主要区别在于:(1)水渍险是海运货物的基本险之一,而淡水雨淋险是一般附加险之一,不能单独投保,必须附属于基本险项下,如投保一切险包括在内。(2)与平安险一样,水渍险只负责咸水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责淡水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而淡水雨淋险负责由于淡水(包括船上饮用水、水管漏水、船杆滴水等)、雨水以及雪溶水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平安险
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F.P.A.)这一名称在我国保险行业中沿用甚久,其英文原意是指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根据国际保险界对单独海损的解释,它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运输途中遭受保险范围内的风险直接造成的船舶或货物的灭失或损害。因此,平安险的原来保障范围只赔全部损失。但在长期实践的过程中对平安险的责任范围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当前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已经超出只赔全损的限制。平安险责任范围
概括起来,这一险别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1、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和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整批货物的实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货物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3、只要运输工具曾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不论这意个事故发生之前或者以后曾在海上遭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5、运输工具遭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在避难港卸货所引起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6、运输工具遭受自然或灾害或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者在避难港口停靠,因而引起的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发生共同海损所引起的牺牲、公摊费和救助费用。
8、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被保险人对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损失的各种措施,因而产生合理费用。但是保险公司承担费用的限额不能超过这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施救费用可以在赔款金额以外的一个保险金额限度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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