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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汇国际是一家以外汇基金管理模式运作的投资公司,我们的核心团队在外汇、黄金等市场都具有多年实战经验,所有投资分析及操作策略都是基于自主的深度研究,。我们提供资金托管业务,过管理账户,用集中的管理接口来管理多个账户,对账户内所有投资的资金进行统一交易,以百分比模式操作,客户于该交易所占之比例会由系统根据资金净值而计算,交易所带来之盈亏会以百分比计算。同时,苏汇国际也提供外汇平台代理零售业务,苏汇国际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的外汇平台和技术指导服务,确保投资者满意。 早在古希腊与罗马时期,就有隐含选择权概念的使用权的运用。在17世纪荷兰的郁金香的交易中,选择权再度被广泛地使用,但随着郁金香市场的萎缩,选择权市场也宣告破灭。十八、十九世纪时,欧美相继出现比较有组织的选择权交易,然而交易标的物仍然以农产品为主。在20世纪初期,选择权的交易被视为赌博性很高的交易行为。直到1934年,美国证管会(SEC)在证券法实施之后,才将选择权的交易纳入管理。同时,一些经纪商也组织一个协会(Put and Call Brokers and Dealers Association)。在此一协会的运作下,选择权交易具备店头市场(Over The Counter)的报价与交易网络。
在上世纪70年代末期,有关外汇选择权的理论才逐渐发展成型。外汇选择权的理论发展之所以比较晚的原因在于,有关处理两种货币间的利率问题,到70年代末期才获得解决。就所有的金融商品选择权而言,外汇选择权的“参数”构成是最复杂的。大部分选择权的“参数”不包含利率及股利的部分,而股票选择权只包含股利的部分而已;然而外汇选择权的参数却包含两种货币的利率,其复杂的程度不难想象。
就外汇选择权的市场而言,选择权可分成两种:第一种是期货交易所的外汇期货选择权市场,其所交易的选择权是以期货交易所中交易的外汇期货(Currency Futures)为本体,而所衍生出的选择权。其契约规格、波动幅度、交易与交割方式、保证金的计算与清算均由交易所作规定。此外汇期货选择权的交易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中进行。第二种是现货外汇选择权,现货外汇选择权的交易就如同外汇现货交易一般,由买卖双方自行决定金额、期间、价格等契约内容,只要买卖双方同意交易的内容即可。一般而言,现货外汇选择权的交易是由交易双方自行议定,并未透过任何的中介机构,因此以店头市场(Over The Counter?OTC)称之。
选择权(Option),顾名思义,就是一个持有人可以选择是否要履约的权利。买进选择权的人,看的是所买进的这个权利在到期时或到期前,是否可以经由履约(Exercise)而产生收益。我们用一个浅显的例子来解说这句话的意思。
今天假设有某甲,经过审慎的分析,判定在今后的三年内,广州市某地段的房地价格将有大幅上涨的空间,不论某甲的目的是置产抑或投资理财,他决定要抓住这个获利的机会。因此,某甲可以向该地段的开发商签订一个预售房屋合约,在支付签约金、订金、工程款后,依该预售契约取得在未来房屋完工后,以现在就预先敲定的价格,买进这栋房子。这个预售契约,其实就是一种非常单纯的选择权契约。
在这个预售房屋的契约中,买卖双方在签约时,就预先敲定未来某个时点(到期日或交割结算日)交屋时某甲应支付的金数额(履约价)。该契约的标的物,就是某甲指定的某层楼、某单位的房产。而某甲所支付的订金、签约金、工程款等等费用,等于某甲买进这个选择权所付出的权利金。(注:到期日、履约价、标的物、权利金等名词,均是选择权中的重要术语。)
选择权最大的好处,在于买进选择权的一方,在付出权利金后,取得履约与否的权利,却毋须负担履约与否的义务。就像在上面所叙述的例子中,某甲买了一个在未来以特定价格,买进他所指定房屋的权利。若是在房屋完工交屋前,该地的房地产价格果然上扬,某甲自然乐意履约,以当初议定的较低房价买进那栋房屋。但若不幸在该屋完工前,该地段的房地产价格下跌,某甲可以选择放弃买这个房屋的权利,建筑商也无法要求某甲一定要履约。这就是因为某甲所买进的是一个“权利”,而非“义务”。当然,某甲若决定不履约,当初所付出的权利金(订金、签约金、工程款等)就必须同时放弃。所以某甲在是否签订这个预售房屋合约,或完工到期时履约与不履约的决策过程中,一定也会将权利金费用考虑在内。经历了这样的一个过程,某甲以有限的风险(损失权利金),换得了一个拥有无限获利空间(房价上涨)的机会。
所以,在一个日常生活中常常可以看到的商业行为中,我们就轻易地发现了选择权的身影。在未来的篇幅中,我们将以更多的例子,带领各位慢慢地深入选择权的世界。进而了解如何在外汇及其它金融市场中操作选择权,取得更多获利的机会。
以小博大是其特色
外汇投资人可以运用杠杆原理,以小搏大、双向交易、操做灵活,而且由于是全球性的市场,行情被个人或机构控制的机会很小,所以相对于股市来说更加透明和公平。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用购屋者与建设开发商之间的预售屋契约为例,解释了如何以投资者的观点来看选择权所带来的机会。
在那个例子中,签订契约的某甲在付出一笔权利金后,取得未来以预定价格买进指定房屋的权利,而建设商则在收到某甲所支付的权利金后,在未来必须在某甲决定履约时,将房屋以预定的价格卖给某甲。某甲?选择权(买方)所拥的是权利;而建设商选择权(卖方)所承担的,就是一种义务。虽然选择权交易的细节和交易规则,和这个例子仍有相当的差异,但这已经解释了选择权所具备的投资性质。
那么,选择权所具有的投资性质,以及这些性质所具有的优势又在哪里呢?简单的说,运用选择权作为投资工具,提供了下列的好处。
第一,选择权买方所拥有的是权利,而不是义务。选择权的买方在对于某特定市场的预期心理支持下,付出一笔权利金,取得在市场走势有利于他的情况下,拥有无限获利空间的机会。而这个机会,可以配合看多后市(买权)的观点,也可以配合看空后市(卖权)的观点。
相对的,选择权的卖方,收取买方支付的权利金后,就承担了在未来应买方要求履约的义务。乍看之下,选择权的买方付一笔钱,可以享受无限的获利机会。而选择权的卖方,收到一笔权利金,却必须承担无限的义务。正常的人都会怀疑谁会想当选择权的卖方?事实上,在成熟的市场中,选择权的买卖双方数目均等,维持着相当好的市场机制。至于选择权卖方的利基何在,属于进阶课题,我们会在日后详细说明。
第二,买进选择权,可以享有较高的财务杠杆(融资比率)。举例来说,我们今天如果要买进一个契约金额100万美元的美元买权/日元卖权,所必须付出的权利金可能低到数百、数千美元,也可以高达数10万美元。
权利金的高低,当然要视该选择权契约的条款而定。但我们现在所需要了解的重点是,我们可以用相当低的权利金,买进一个大额的选择权契约。选择权交易以小博大的特性,不言而喻。
第三,选择权交易多空皆宜,适用于各种的市场状况。运用选择权操作,我们不但可以作多、作空,在盘整走势当中一样可以获利。操作者甚至可以依您自身承受风险的能力以及风险偏好的程度,量身订做各式各样的选择权操作策略。在本来就多空皆宜的外汇市场中,选择权契约带来更多的操作方式和弹性。
上述三点,只是选择权操作诸多特性中的一小部分,我们在此不过略举大端。在内容中或许有些概念和用语不是诸位汇市投资朋友们所熟悉,但在本系列中,将带着诸位由浅入深,从最浅显易懂的阶段,一步步向前迈进,成为外汇选择权交易的赢家,敬请期待。
避险功能犹如人寿保险
选择权,从规避投资风险的角度来看,就像是一份保险契约一样,提供操作者规避部位亏损的机制。
当投资人预期市场的不确定性增加,却又不想了结手中的部位时,便可以买进一个选择权契约,来保障其投资的下档风险,并同时维持未来的获利潜力与空间。这和现实生活中的保险契约其实是不折不扣的孪生兄弟。
举个例子来说,在现实生活中,除了储蓄的目的之外,我们会购买人寿保险,或者是意外险,来保障我们面临突发事件时,可以就因而造成的人身损伤获得理赔。正常状况下,我们购买寿险、意外险,并不代表我们预期这些状况在可预见的未来会发生在我们身上。事实上,没有正常人在买保险时,是希望获得理赔的。毕竟得到理赔的前提条件是“意外发生了”,意外既已发生,获得再多的理赔也只是弥补缺憾而已。因此,保险所要保的,是“不确定”的意外。因为意外如果可以预见,又怎算得上意外?明知股价会下跌,卖出持股就结了,还避哪门子的险!?
其实,就选择权和保险业的专业术语中,我们可以看出两者间的相通性。英文中,保险费的说法是“Premium”,选择权权利金的说法也同样是“Premium”。早些年的时候,有些翻译者把权利金译为选择权“溢价”,实有令人啼笑皆非之感,完全无法表达权利金和保险费在本质上的相似之处。从这个用语上的相似点,我们也可以推测出选择权在投资组合保险上的功能,和寿险、意外险之于个人,是一样的。
在概念上,想要为投资组合避险的操作者,必须要“买进”选择权?不管是买权或卖权皆然 。这个道理就像是寿险的投保人是“买”保险契约,而非“卖”保险契约是一样的。避险者买进一个选择权?想为多头部位避险的就买进卖权,想为空头部位避险的就买进买权,取得当市场状况对他的投资组合不利时,由选择权交易的获利,来弥补原投资部位亏损的权利。如果市场并未产生不利于其投资部位的变化时,避险者不过是付出了一笔保险费?权利金 来买个保险(选择权)而已。
愈来愈多人会在出外旅游时购买旅游意外险,相信当他平安回返家门时,不会抱怨因为没有在旅途中发生意外,而使他没有获得理赔吧!相同的,对于使用选择权的投资人而言,选择权提供了规避市场风险的屏障,而所付出的代价,便是权利金。
本篇中所论及的,仅是选择权运用在避险操作上的概念。而避险操作的细节,需要对于选择权具有更深入的了解后,才能仔细描述。
是赚是赔看取向
在选择权的分类上,我们可以从几个角度来思考。第一,以选择权所具有的方向性来分类。第二,以选择权的履约方式来分类。第三,以选择权的价值来分类。第四,以选择权的条件复杂程度来分类。从这篇文章开始,我们将逐一就选择权的各个方面,为读者作详细介绍。
每一种金融工具,都具有操作上的方向性,持有某种商品,若是未来价格上涨,操作者便可获利;放空某种商品,若是未来价格下跌,则放空的操作者可因而获利。但选择权并不以买进或卖出来判定其代表的方向。换句话说,如果我只说我买进了一个选择权,外人并无法因而得知未来标的物的价格上涨或下跌,对我的赚赔与否有何影响。然而,若我指明我所买进的是一个买权,或是一个卖权,便足以表达标的物价格涨跌对我所代表的意义了。
选择权,可以概分为“买权”(CALL Option)和“卖权”(Put Option)。国人在学习选择权时,常在买权和卖权的买卖之间,因为术语绕口而产生学习上的障碍。在此建议大家在学习选择权时多用原文,反倒较不易搞混。CALL,在英文中有“召唤”、“请求”之意,代表的是一种在未来的请求权、买进权。而Put,在英文中,则有“丢出”、“放弃”之意,代表的是一种在未来的放弃权、卖出权。就字面上意义,可以很清楚地分辨出其中的差异。
买权的持有人,有权在未来特定的日期,以预先议定的履约价(Strike Price)买进标的物(Underlying)给买权的卖方。所以买进一个买权,可以锁定在未来买进某特定商品的价格。若在到期日之前,标的物价格上涨,高过履约价,则买权的持有人有权以履约价买进标的物,并以市价卖出标的物,赚取价差。若标的物价格未如预期涨逾履约价,则买权的持有人可以选择不履约,任由买权到期失效,损失当初付出的权利金。
卖权的持有人,有权在未来特定的日期,以预先议定的履约价卖出标的物给卖权的卖方。所以买进一个卖权,可以锁定在未来卖出某特定商品的价格。若在到期日之前,标的物价格下跌,低于履约价,则卖权的持有人有权以履约价卖出标的物,并以市价买进标的物,赚取价差。若标的物价格未如预期跌逾履约价,则卖权的持有人可以选择不履约,任由卖权到期失效,损失当初付出的权利金。
因此,我们可以从买权和卖权的基本性质,看出来一个简单的原则。那就是,当投资人对后市看涨的时候,他应该采用的操作策略,是买进(持有)一个买权;当标的物在到期日前涨逾履约价,他就有获利。而当投资人对后市看空时,他应该采用的操作策略,是买进(持有)一个卖权;当标的物于到期日前跌逾履约价时,他就有获利。这就是选择权最基本的操作策略,也将买权和卖权的差异明确的分别出来。
货币配对要明确
在上篇文章中,我们谈及了买权以及卖权的基本性质。在本篇当中,要就外汇市场中买权和卖权的特性和惯例加以说明。
在股票选择权或期货选择权市场中,买权和卖权的标的物是很明确的。股票选择权的标的物是特定的股票,而期权的标的物就是特定的期货契约。但是在外汇市场中,却需要注意将货币配对(Currency Pair)给表达清楚才行。
在外汇交易中,每一个汇率所代表的,都是两个货币之间的相对强弱变化。例如,一般人会说日元的汇率变化如何如何,但以专业的语法,应该说是“美元兑日元”汇率的变化。否则,光说日元汇率,在国际市场上交易的就有欧元兑日元、英镑兑日元以及澳元兑日元。如果没有把两个货币都说清楚,在交易过程中容易造成不必要的错误和困扰,这并非专业的做法。
所以,在外汇选择权交易中,要将标的物说清楚,就得把货币配对给讲明。举个例子,如果我们认为美元兑日元走势明显向上,想要运用外汇选择权作为操作工具,这时我们所要做的动作是买进美元、卖出日元,所以我们所要买进的选择权是美元买权/日元卖权(USD CALL/JPY Put),若是你只晓得要放空日元,而去跟下单的银行询价时,问的是“日元卖权”,或许交易员会凭直觉报美元买权/日元卖权的价格给你。但如果你其实看的是欧元兑日元汇率时,那么只跟报价银行询问“日元卖权”的价格,就可能会得到一个牛头不对马嘴的错误报价。
所以,要用最专业、最有效率的方式进行外汇选择权交易,就必须先记得要把要询价汇率的货币配对明确的告知报价方。
要把这些询价规则弄清楚,有一个简单的方法。首先,确定自己在看的是哪两个货币间的汇率。然后,决定自己要对其中的哪个货币做多(等于对另一个货币做空)。接着,决定要用买进选择权还是卖出选择权的操作策略(在近期内会详加介绍操作策略)。最后,向报价银行询价。如果你选择的是买进选择权策略,则可以询问看多货币买权/看空货币卖权的报价。
我们举几个例子,来让读者们熟悉一下什么时机要怎么询价。
1、如果某甲认为英镑兑美元汇率将下跌,那么他可能想要建立卖英镑、买美元的部位。此时,他可以买进一个美元买权/英镑卖权(USD CALL/GBP Put)。
2、如果某甲认为欧元兑英镑汇率将上涨,决定做多欧元、放空英镑,那么他可以买进一个欧元买权/英镑卖权(EUR CALL/GBP Put)。
在本篇当中,为了不要一下子讲得太复杂,先省略卖出选择权的范例。
总之,在外汇选择权交易中,操作者必须将想要询价的选择权之货币配对弄清楚。这就如同在刚接触外汇交易时,操作者必须将直接报价、间接报价的差别,以及各币别汇率的报价常规弄清楚一样重要。至于买权和卖权的基本定义,请详细参阅上周的专栏内容。
美式欧式各不相同
在选择权的分类中,另一种重要的分类法,是依选择权能否在到期日之前履约来分类。我们称只能在选择权到期日当天履约的为欧式选择权(European Options);而能够在选择权到期日当天或到期前任何一天履约的,就称之为美式选择权(American Options)。
为什么要把这两种选择权契约分别称为欧式以及美式?其原因已经不可考。在选择权契约存在的早期,最单纯的选择权契约规定,所有的履约行为都只能在到期日当天进行。但随着市场的复杂度提高,愈来愈多的操作者要求在到期日之前履约,因此美式选择权开始大行其道。
基本上,股票选择权、指数选择权、期货选择权等等在集中市场交易的选择权契约,都是美式选择权。但是在店头市场交易的选择权契约,如外汇选择权和利率上下限(Caps Floors)、交换选择权(Swaptions)等等,大都是以欧式选择权为主。
所以,在未特别指定的情况下,外汇选择权的报价银行都会假设询价者的询价是针对欧式、而非美式选择权。因此,一般而言,操作外汇选择权时应注意,通常仅能在到期日当天要求履约,在到期日前是不能要求履约的。
或许,您会好奇,欧式和美式选择权在操作上有没有什么明显的差异,会不会在不同的情况下,出现有一方优于另一方的现象。
根据财务金融理论,在考虑某些特殊因素(如现金股利)之后,美式选择权可能优于欧式选择权。
例如,甲公司突然宣布发放较预期金额高的现金股利时,持有该公司股票美式选择权的人可以立即要求履约,将选择权转换为股票,领取该笔现金股利;而持有该公司欧式选择权的人就只能干瞪眼,无法提前履约换股、领取现金股利了。不过,除了这个特殊的因素外,综合其它条件,我们发觉美式选择权和欧式选择权并无优劣之分。
在直觉上,我们会认为既然投资选择权取得的是权利,那么这个权利愈有弹性,就应该愈有价值。美式选择权较欧式更具弹性,似乎就符合这样的一个直觉想法,许多人认为美式选择权应该比欧式的更值钱。但事实上,在我们把选择权的价值如何计算说明后,您就会知道,除了现金股利等因素外,美式选择权和欧式选择权的价值应该相等。
若要再细分的话,事实上在美式及欧式选择权之间,还有第三类的选择权,那就是大西洋式选择权(Atlantic Options),或百慕达式选择权(Bermudian Options)。从字面上,您可以很轻易地看出来,这种选择权的履约条款介于美式和欧式之间(大西洋和百慕达地理位置都在美欧大陆之间)。例如,某个选择权契约,到期日在一年后,但在每一季的最后一个星期可以提前履约(可在到期日期履约,但可履约日期仍有其它限制),这就是最典型的百慕达式选择权。
为了适应市场参与者各式各样的需求,金融工程(Financial Engineering)研究人员不断地开发出各种千奇百怪的选择权条款。但就履约时点方面的限制而言,大体上还是脱不开上述三种型式的条款。可谓万变不离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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