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务集团
公司概况
目前,中国水务在中国大陆的业务已覆盖20多个县市。集团已与不同的省、县、市水务行政局以及中国水利部建立强大的合作平台。2007年底,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入股水利部属下的中国水务投资公司,奠定集团与中国水利部相互合作的基础。
中国水务的主要管理人员在中国水务行业拥有丰富的经验。他们将以其技术专长及极大的热忱去发展潜力巨大及利润丰厚的中国水务事业。他们当中有些曾在中国水利部担任重要职位有些曾在水务行业工作多年。
中国水务正积极在中国水务市场拓展业务,致力建立包括水资源开发、供水系统、污水处理及水利工程建设在内的一个全面覆盖的产业链。
中国水务已制定不同的策略方案以进一步开拓集团水业务的发展,集团将透过合并和收购把业务扩展至全国各地。透过由中国多个市政府给予30年的特许经营权,预期在地区垄断的环境下,将可确保未来会有更显著的投资回报。
另外,集团在水力发电业务方面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发展历程
2003年
‧ 完成业务重组,并更改公司名称为「中国银龙集团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
‧ 成功收购河北新乐及天津武清污水处理厂。
2003年12月
‧ 成功收购广东仁化银龙自来水公司。
2004年12月
‧ 成功收购河南鹿邑银龙自来水公司。
‧ 集团更名为「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05年1月
‧ 举办「更名仪式及投资推介会」,获国家有关部门的全力支持,因而提升集团的知名度及市场影响力。
2005年4月
‧ 斥资人民币20,700,000元收购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属下之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52.8%股权。
‧ 斥资人民币29,250,000元,与江西省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成立合营公司 — 江西省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集团拥有合营公司65%股权。
2005年7月
‧ 投资人民币20,000,000元入股中国水利部属下水环境治理项目公司 — 高原圣果沙棘制品有限公司。这项投资将扩大集团在中国西北部的业务,并标志着集团与中国水利部首次合作的项目。
2005年12月
‧ 集团转亏为盈,2005年中期盈利录得308万港元。
‧ 委任在中国水务市场拥有丰富经验的陈国儒先生为执行董事。
‧ 以人民币3,900,000元收购位于江西省,从事水业务的万年县大港桥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完成后将拥有该公司90%实际权益。
‧ 与江西省新余市建设局达成合作协议,共同斥资成立新余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合营公司),并为合营公司注资人民币60,000,000元,占合营公司60%股权,合营公司将开拓新余市水业务的商机。
2006年1月
‧ 与中国水利部属下的中国水务投资公司签署谅解备忘录,有助加强集团的发展实力。
‧ 获全球著名金融机构德意志银行增持股份,所持有股权增加至8.39%。
‧ 委任熟悉国内水业务、在国内拥有广泛网络的武捷思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2006年3月
‧ 达成初步合作协议,收购海南天涯水业(集团)公司,及成立甘肃省白银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06年4月
‧ 获全球著名的资产管理公司Montpelier入股,成为集团策略股东之一,进一步加强集团股东基础。
‧ 与当地市政府达成初步协议,分别成立云南丽江市水务有限公司及湖北荆州水务有限公司。
2006年5月
‧ 与周口市政府订立初步协议,成立河南省周口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与富阳市建设局订立初步协议,于浙江省富阳市成立供水及污水公司。
‧ 与新会市政府订立初步协议,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地区成立供水及污水公司。
2006年6月
‧ 中国总理温家宝视察高原圣果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的沙棘资源基地。
‧ 集团分别获一间美国著名金融机构L-R Global Partners及一间独立基金管理公司Charlemagne Capital (IOM) Limited增持股份,所持有股权分别增加至逾8%及逾6%。
‧ 与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订立初步协议,收购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8%股本及上海自来水建设公司9%股本。
2006年7月
‧ 收购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经扩大后注册股本的8%。
‧ 与周口市人民政府成立周口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8月
‧ 与湖北省荆州市建设委员会订立协议,以换取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红光路之污水处理厂及荆州市污水处理服务之二十五年经营权,总代价为人民币130,000,000元,本公司将分期支付有关款项。
‧ 与中国水利投资公司就成立合营公司签订非约束性协议,合营公司拟主要从事于中国水利发电。
2006年10月
‧ 与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就成立合营公司进一步订立协议,以扩充本公司于周口市之供水业务。
2006年11月
‧ 与Color Hill Group Limited订立协议,增持中国水环境控股有限公司的权益至100%。中国水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高原圣果沙棘制品有限公司之50%权益。
‧ 与重庆侨立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士订立协议,有条件同意以人民币105,500,000元,收购重庆侨立市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和永川侨立水务有限公司之100%权益。
2007年1月
‧ 与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订立合营企业协议,该合营企业之主要业务为在湖北省荆州市从事供水、污水处理及发展水力发电业务。该合营企业之注册资本及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30,000,000元,本公司将出资人民币117,300,000元,拥有该合营企业51%权益。
2007年2月
‧ 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订立协议,有条件同意向该公司收购广东新会水务有限公司之39.94%权益,代价为人民币73,700,000元。
‧ 与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及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订立投资协议,同意向上海自来水建设公司最多注资人民币25,000,000元,以换取上海自来水建设公司经扩大后注册资本之28.57%权益。
2007年4月
‧ 与明兴控股有限公司订立协议,认购64,000,000股新明兴股份,占该公司经扩大后已发行股本16.67%。
‧ 与北京京胜工贸有限公司订立协议,收购该公司持有之江河水务投资有限公司75.5%权益。
‧ 与惠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订立合营企业协议,该合营企业主要于惠州市经营源水供水、污水处理、相关之业务。本公司拥有该合营企业之70%股权。
‧ 与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政府订立合营企业协议。于该合营公司成立后,本公司拥有其60%权益。
2007年5月
‧ 与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等相关企业达成协议,同意向江河农村电气化发展有限公司出缴人民币227,880,000元的资本,相当于该公司经扩大注册资本合共45%新资本。
2007年5月10日
‧ 与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等相关企业达成协议,同意向江河农村电气化发展有限公司(CWIC)出缴人民币227,880,000元的资本,相当于该公司经扩大注册资本合共45%新资本
2007年6月29日
‧ 董事于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宣布,China Water Group Limited,Top HarbourDevelopment Limited,本公司与华园就出售事项及收购事项而订立之协议。 据此,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则同意购买销售股份(亦即目标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本),有关代价为200,000,000.00港元。根据上市规则,该协议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
2007年10月30日
‧ 董事于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宣布,本公司与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总公司订立该协议以收购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CWIIC)注册资本之19.375%
2008年1月17日
‧ 董事于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七日宣布,China Water Investments Limited与Asset Full Resources Limited就出售销售股份订立该协议。根据该协议将予出售之427,890,908股PIH股份。根据上市规则,该协议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2008年3月28日
‧ 董事于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公布,惠州中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及惠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订立该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向惠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各目标公司(惠州市大亚湾自来水总公司, 惠州市大亚湾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惠州市大亚湾溢源净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之70%。社会责任
坚守环境,健康,安全与社会责任,走资源节约型和可持续发展道路,是集团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义务。集团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合理利用资源,环境保护,实现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协调发展。为此,集团建立了一套先进的,适合水务行业发展的安全管理模式,为员工创造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节约资源,降低成本,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在未来的发展中,集团将紧密围绕“以水为本,守法经营,持续发展,达善社会”的方针,营造人水和谐的良好环境,成为一站式水服务供货商,和中国水务行业的引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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