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担保
这种服务是应申请人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有关付款的项目履约的保证文件。
银行担保分为以下几种:
投标保函
这种保函是银行为那些需要参加招标活动的客户开立的。
履约保函
这种保函是为申请人在项目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而开出的保函。
预付金保函
这种保函是为受益人开出的,防止接受预付金的一方不根据合同履行义务。这种保函的风险比以上两种要大。
付款保函
客户以一种记账的方式购买商品,并在一段时间后再付款。为此,我行要为受益人开一张保证付款的担保书。
船公司证明书
这种服务是提供给在信用证下购买商品的进口商。当货物在有关单据到达之前已到达。进口商虽然没有信用证下的有关单据,他还是要求马上提货。为此,银行开出一张船公司证明书给船务公司,提出这笔货物,并由此承担对货物的所有责任
担保的种类有:
A.投标担保。投标担保是指我行应招投标合同投标方的要求,为投标方向招标方担保,保证投标方履行标书中所规定的义务;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如投标方不履行义务,则由我行承担一定金额的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保证承诺。
B.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是指我行应买卖合同的卖方或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的要求,向买卖合同的买方或工程项下的发包方担保,保证卖方或承包方履行基础交易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如卖方或承包方不履行义务,则由我行承担一定金额的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保证承诺。
C.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是指我行应买卖合同的卖方或承包合同的承包方的要求,向合约关系的另一方担保,保证卖方或承包方按照约定使用预付款,否则由我行向买方或发包方退还预付款项及相应利息的书面保证承诺。
D.质量维修担保。质量维修担保是指我行应买卖合同的卖方或承包工程项下的承包方的要求,向买卖合同的买方或承包工程项下的业主担保,保证卖方或承包方对在交货后或工程交付后出现的质量问题按照基础交易合同的规定承担退换、维修义务或赔偿损失。
E.预留担保。预留担保即留置金担保,是指我行应买卖合同卖方或承包工程项下承包方的申请,向买卖合同的买方或承包工程项下的业主担保,保证卖方提供的货物或承包方承包的工程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否则将买方或业主预支的留置金退还。
F.海关免税担保。海关免税担保是指我行应国外施工或举办展览的申请人要求,向该国海关出具的担保,保证申请人在施工完毕或展览结束后将全部撤离施工机械或展品,否则按照担保函的规定向海关支付规定数额的关税。
G.借款担保。借款担保是指我行应借款人的申请,向资金出借人提供担保,保证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的要求向资金出借人支付本息;如借款人不履行义务,我行将按照担保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H.透支担保。透支担保是指我行接受在国外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的请求,向该工程所在地的银行保证,如该企业在银行开立透支账户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归还透支款项,我行将根据对方银行的索赔,按照担保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F.保释金担保。保释金担保是指我行应船东或运输公司的要求,在因船东或运输公司的责任造成货物短缺、残损而使货主遭受损失;或因碰撞等其他事故造成货主或他人损失,在确定赔偿责任前该运输船只被当地法院或港务当局扣留,需缴纳保释金方予放行时向扣船国法院或港务当局出具的担保,保证船东或运输公司将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或法庭的判决或仲裁的裁决赔偿损失。
J.付款担保。付款担保是指我行为贸易合同的买方或业主方向卖方或承包方提供担保,保证买方或业主方按照基础交易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如买方或业主方未履行义务,则由我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K.一年以内延期付款担保。一年以内延期付款担保是指我行应贸易合同的买方或工程承包合同业主方的申请,向卖方或承包方提供担保,保证买方或业主方按照基础交易合同履行一年以内(含一年)延期付款责任。
L.补偿贸易担保。补偿贸易担保是指我行应设备或技术引进项目贸易合同中引进方的申请,向设备或技术引进项目供给方提供担保,在引进方收到与合同相符的设备或技术后未按照合同规定将产品交付供给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又不能以现汇偿付设备或技术及其附加利息时,则由我行按照担保金额加利息及相关费用赔偿供给方。
M.来料加工担保。来料加工担保是指我行应来料加工贸易合同中来料加工引进方的申请,为加工装配所需原辅材料、零部件或元器件的引进向供应方提供的担保,在引进方收到与合同相符的加工装配所需原辅材料、零部件或元器件后未按照合同规定将产品交付给供给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又不能以现汇偿付加工装配所需原辅材料、零部件或元器件及其附加利息时,则由我行按照担保金额加利息及相关费用赔偿供给方。
N.租赁担保。租赁担保是指我行应租赁合同承租人的申请,向出租人提供担保,保证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要求下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承租人违约,则我行将根据出租人的索赔,按照担保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O.票据保付担保。票据保付担保是指我行应贸易合同的买方或工程项目业主方的申请,向卖方或承包方提供担保,保证卖方或承包方收到的买方或业主方开出的票据时,买方或业主方将履行付款义务。
P.提货担保。提货担保是指我行应进口商的申请,在进口贸易中,货物先于提单或其他物权凭证到达的情况下,向船公司出具书面担保用于提货,承诺日后补交正本提单换回有关担保书,并保证承担船公司应收费用和赔偿由此可能遭受的一切损失。
Q.费用保付担保。费用保付担保是指我行应贸易合同的买方或工程项目业主方的申请,向卖方或承包方提供担保,保证对于因基础交易所发生的费用买方或业主方将履行付款义务。
R.一年以上延期付款担保。一年以上延期付款担保是指我行应贸易合同的买方或工程承包合同业主方的申请,向卖方或承包方提供担保,保证买方或业主方在规定的时间后开始,把基础交易合同金额分成若干等份,在超过一年以上的时间内,分次支付一定合同金额加利息,用若干年付清。
S.进口保付。进口保付是指以D/A或T/T货到付款方式结算的国际贸易中,根据保付申请人的申请,银行在其已承兑的汇票上加注“Per Aval”字样,并签注加签银行名称,或银行在接到保付申请人进口保付的申请书和有效承兑的商业汇票后以电子方式对外承兑,从而构成汇票签注银行对保付申请人到期付款的不可撤销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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