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贷款利率
汽车贷款利率定义
个人汽车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借款发放的用于购买本人名下自用汽车(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家用轿车
汽车货款
或7座(含)以下商务车)的贷款。汽车货款利率名词概述法定利率
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利率为法定利率。法定利率的公布、实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基准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基准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合同利率
贷款人根据法定贷款利率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同谋范围,经与借款人共同商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的某一笔具体贷款的利率。汽车贷款利率确定《贷款通则》规定:
(一)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二)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三)贷款的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四)贷款停息、减息和免息:除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和免息。贷款人应当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和免息。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各金融机构对客户发放的各项贷款,不管利率如何调整,在贷款未到期前,一律按合同利率计息。合同中规定的贷款期限到期后,不再实行原合同利率。
贷款合同期内原则上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内(含一年期)贷款遇利率调整仍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上贷款遇利率调整时,借贷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确定贷款利率,合同中约定调整的,在合同期间可按月、按季、按年调整,合同中无约定调整的,仍执行原合同利率。
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若新利率低于原利率,在签订展期合同时一般按原利率确定或按照有关法规双方协议确定。汽车货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 作为商业贷款利率的一种,汽车贷款利率一般情况下比银行基准利率要稍微高一点,比如现行的普通银行汽车贷款利率一般是按照银行基准利率上浮10%,调息前,央行基准年利率为1年期5.31%,2-3年期5.40%。汽车贷款利率为1年期5.841%,2-3年期为5.94%。调息后,央行基准年利率为1年期5.56%,2-3年期5.60%。汽车贷款利率为1年期6.116%,2-3年期为6.16%。2011汽车贷款利率
六个月 | 5.35 |
一 年 | 5.81 |
一至三年 | 5.85 |
三至五年 | 6.22 |
五年以上 | 6.40 |
从今年4月6日起,一年期存款、贷款基准利率上调25个基点,分别为3.25%和6.31%。其他各档次的存、贷款利率也分别进行上调。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加息调整中,活期存款利率上调10个基点,由0.4%提高到0.5%。
各项贷款 单位:%
六个月 5.85
一 年 6.31
一至三年 6.40
三至五年 6.65
五年以上 6.80
汽车贷款如何更好地服务于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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