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相关简介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常州市辖内原5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武进农村商业银行、溧阳农村合作银行、常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常州市新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坛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组建而成的全国首家地市级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该行注册资本人民币40亿元,拥有员工3000余人;全行共有营业网点219个,在常州市全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中所占的比例超过了四分之一,基本覆盖了全市城乡。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成立,是常州市优化区域金融资源配置,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创新之举,实现了该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网点、人才、资金、科技和客户等资源的全面整合,有效增强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综合实力以及市场竞争能力、业务发展能力、风险抵御能力。该行成立后,其业务规模、市场份额和服务“三农”、支持中小企业的力度均居全市金融机构前列。
作为全国首家地市级农村商业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明确提出“服务‘三农’方向不移、农村网点设置不变信贷支农力度不减”的郑重承诺;明确提出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按照“机构扁平化、管理垂直化、经营集约化”的管理要求,贯彻“全面风险管理、经济资本管理、流程银行管理”的理念构建管理架构,着力打造“营销、服务、内控、保障”四大平台,持续推进现代流程银行建设;明确提出走差别化竞争、特色化经营之路,在全面提升自身市场应变能力、综合竞争能力、创新发展能力的同时,积极探索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为常州市唯一的一级法人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将继续发扬传统优势,坚持以区域内农民、居民以及农业龙头企业、中小民营企业为主流客户,适度关注中高端客户,突出服务特色,造就经营亮点,着力构建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的长效机制,争取通过几年时间的努力,将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建设成为地方政府首肯的银行、城乡居民首选的银行。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正站在全新的起点,朝着区域内“最具魅力的银行、最具活力的银行、最具潜力的银行”的目标努力奋进。业务介绍
微带中心
方案概述: 设立在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三农业务部旗下的微贷中心,是专为解决贷款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下的各类贷款服务机构。旗下产品主要有“微小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项目经理贷款”、“创业类贷款”、“个人经营联贷联保贷款”、“农户联保贷款”、“装修贷款”和“农机贷款”等。专业的管理、先进的贷款模式给客户带来更人性化更方便快捷的服务体验。方案特点:
贷款手续简捷,准入门槛低,担保方式灵活,办理快速,还款灵活。
服务愿景:
打造常州地区最好的“微小贷款”服务平台,支持当地的“三农”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责任。
产品描述
1、微小贷款
贷款对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本辖区居民户口;②在本辖区有注册登记的经营场所;③有产权的居住地在本辖区。
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总额度在200万元以内(含200万元)的微小企业和自然人。
贷款期限:采用信用、保证方式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采用抵(质)押方式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含)。
贷款利率:根据风险水平、筹资成本、管理成本、贷款目标收益、资本回报要求以及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结合微小贷款的特性制定贷款利率。
贷款担保方式:信用、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
还款方式: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及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2、个人经营性贷款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贷款对象: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原则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常州范围内有固定住所、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以及有效身份证明。贷款额度:信用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含联保)贷款额度视借款人实际风险状况以及抵、质押物的价值、保证人的经济实力和借款人的需要具体确定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一般设定在1年以内,具体借款期限可由借、贷双方共同商定。
贷款利率:按《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贷款发放:遵循“统一审批、总量控制、周转使用、适时调整”的原则,一次申请,循环使用,方便快捷,节约成本。
3、个人经营联贷联保贷款
贷款对象: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个体经营的自然人以及包括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微小企业业主等,具有进行生产、贸易等各类合法经营活动的资格,不属于国家限制或淘汰的工艺和业务领域,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近两年来生产经营正常,成长性较好,现金流和利润稳定增长,并合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
贷款额度:单户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其中单户授信额度最大不得超过联合体总授信额度的40%,联合体授信总额度超过500万元的必须提供其他有效担保,联合体授信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联合体各成员有效净资产之和。
贷款期限:一般设定在1年以内,具体借款期限可由借、贷双方共同商定。
贷款利率:本行个人经营联贷联保贷款利率按《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贷款担保:联合体中每个借款人均对其他所有借款人因向我行申请授信项下业务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联合体中自然人及其配偶须对联合体贷款总额度承担个人连带保证责任。
还款方式:联贷联保授信项下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及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融意贷
一、动产质押贷款指中小企业将动产存放我行指定或认可的仓库作为质物,我行据此向客户发放贷款的融资方式,
业务特点
◆帮助企业盘活资产。减少因库存造成的资金占用,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融资便利性;
◆融资额度高。根据质物品种和申请办理业务的期限,质押率最高可达70%;
◆融资方式多样。根据客户业务需求,可灵活办理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
◆业务模式多样。我行动产质押业务可采取逐笔控制(静态监管)和总量控制(动态监管)两种模式,更全面地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需求;企业可以通过交付保证金提取货物,或采用以货换货的方式提取货物,有助于企业资金及货物流转;
◆可接受的质押动产品种多样。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不锈钢、纸品、木材等价格稳定、易于长期储存保管的动产,能够更广泛地满足客户需求。
适合客户范围
经营正常、信用良好,营业执照、贷款卡等经营证照齐全,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动产做质押的企业法人组织。
您只需提供以下材料
1、向我行提出业务申请;
2、向我行提交经营基础材料;
3、质押动产的权属证明;
4、申请人与我行及我行认可的监管机构签订监管协议,并将质押动产转交该监管机构监管。
二、链式融
链融资是指我行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有效控制或对有实力关联方的责任捆绑,以适当的产品或产品组合将银行信用有效注入产业链中的核心企业以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是基于企业商品交易项下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和存货融资而衍生出来的组合融资,是以核心企业为切入点,针对核心企业上下游长期合作的供应商、经销商等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包括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核心企业担保贷款等各类业务品种可供选择。
产品适用范围:该业务是专门为大型企业、重点企业的上下游贸易伙伴提供的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涵盖融资、贸易结算等多项金融服务,缓解相关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疏通贸易链的资金流。
三、循环贷
如果您的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商品流转过程中有经常性或连续性的资金需求,我行可为您提供循环贷业务,保证客户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循环贷的特点和主要优势:
1、贷款期限灵活,授信期内可循环使用,随借随还;
2、铺底流动资金操作速度快捷简便;
3、担保方式多样,可采取质押、抵押、保证等灵活担保途径,为中小企业节省财务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
四、应急贷
主要为满足中小企业突发性资金需求,解决其燃眉之急发放的临时性贷款。
主要特点:
1、融资方式多样,可选择信用、保证以及抵(质)押,也可以凭借应收账款、商品货权或仓单取得融资。保证人可是专业担保公司、也可是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抵(质)押方式可以采用公司、个人财产抵(质)押。
2、还款方便,可采用一次性偿还或分次偿还。
3、保证客户充足备货,顺利开展经营活动。
五、置业融
该业务是专门针对中小企业在创业阶段和扩大生产规模时期的资金短缺,提供用于厂房、设备、营业用房置业的专项贷款,融资比例一般不超过50%。包括厂房按揭贷款、设备按揭贷款、营业用房置业贷款等,可轻松解决你创业、置业两不误。
厂房按揭贷款是本行向中小企业发放的,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厂房而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其主要特点为贷款最高额度可达厂房建造价的70%;贷款归还比较灵活,可在贷款发放后的六个月之内实施归还;贷款最长时间可达三年等。
设备按揭贷款是本行向中小企业发放的用于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行业通用新设备而发放的设备按揭贷款。其主要特点为贷款额度最高可达购买设备总价款的50%;贷款归还较为灵活,可在贷款发放后的六个月之内实施归还;贷款最长时间可达三年等。
营业用房置业贷款是指借款人因购买与本行签约开发商建设的营业用房,向本行申请在所购置营业用房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不能提供有效财产抵押担保的情况下,由开发商提供保证担保的人民币贷款业务。其主要特点是贷款额度最高可达购买营业用房总价款的50%;贷款最长期限可达二年等。
七、资信融
我行作为国有政策性银行的资深合作伙伴,将根据中小企业的需求,积极向国有政策性银行推荐,获取更有力的支持。
贷款业务
一、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由银行承兑的为银行承兑汇票。 企业客户拥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背景,提供真实的商品交易合同,在我行开立结算帐户并存入约定比例的承兑保证金后,可以向我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适用客户: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申办业务所需具备条件:
在我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诚实信用,与汇票收款人之间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 能够提供保证金并提供反担保; 具有较强的到期支付能力; 符合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办业务所需资料:
1、承兑申请;
2、经年检的营业执照、贷款卡;
3、与汇票收款人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提货单据等;
4、能反映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的报表及相关资料;
5、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票据贴现
客户收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后,可以到我行办理贴现,提前收回款项,减少资金积压。 客户来我行办理贴现时,我行将按照贴现量向客户提供优惠的贴现利率,为客户节约更多的财务成本。
优势:手续方便,变现快捷,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资金积压,降低融资成本。
适用客户: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申请业务所需具备条件:
在我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申请贴现的汇票须有合法的商品交易或债权债务关系; 申请贴现的汇票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符合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业务所需资料:
1、贴现申请;
2、申请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原件;
3、经年检的营业执照、贷款卡;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与直接前手之间合法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能证明汇票合法性、真实性的有关资料;
6、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存款业务
一、活期存款客户可根据需要在我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结算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基本帐户用于日常结算、提取备用金等使用的资金其他三类帐户资金可随时存取。存款帐户按照结息日(清户口)挂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本金元以下尾数不计息。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企业)或批文/登记证书正本(非企业)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正本及复印件;
4、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办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 书;
5、单位财务专用章、有权人名章及公章;
6、如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客户,需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还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 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证明;
7、我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开立一般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1、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2、基本存款帐户开户核准书复印件;
3、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开立的出具借款合同;
4、异地借款需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帐户的应出具在异地取得贷款的借款合同;
5、因其他结算需要开立的出具有关证明。
开立临时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1、临时机构: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2、注册验资资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3、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核准书复印件;
4、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营业执照正本、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基本存款帐户开户核准书复印件;
5、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开立专用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1、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2、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
3、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主管部门批文或证明;
4、其他人民银行未规定而按有关规定需要开立的,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5、因经营需要在异地办理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的需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帐户的,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
二、单位定期存款
在我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结算帐户的客户,为提高资金效益,可将暂时不使用的资金转存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有:三个月、半年、一年。单位定期存款实行帐户管理,开户时须提交开户申请书和其他证明材料,并预留印鉴。
三、通知存款
客户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特点:灵活方便,存期不定,由客户视自身需要随时通知支取。
优势:保证客户临时支付需要,又避免较大的利息损失。
适用客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公司通知存款开户的最低起存金额为50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为10万元。
主要业务品种:按提前通知的天数分为一天或七天通知存款。
四、协定存款
客户与我行协商,对其结算帐户确定一个留存金额(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我行将客户帐户中超过留存金额的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单位协定存款帐户形式采用与结算帐户形式相结合的办法。银企双方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单位协定存款起存金额为协定起存,活期存款帐户中每日存款余额超过协定金额的部分转入协定存款帐户,按照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特点:灵活便利,便于客户的闲散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有资金的存储。
优势:客户与我行约定结算帐户的留存金额以及超过留存金额的部分的存款利率,为客户保证了结算帐户内资金的合理收益。
适用客户:在我行各支行开立结算帐户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
申办流程:
已在我行开立结算存款帐户的客户与我行协商签订一年期的《武进农村商业银行协定存款合同》,约定留存金额及超出部分的存款利率。到期双方无终止或修改,视作自动延期。如需修改,客户应在合同到期日提前15天提出书面申请,我行也会在合同到期前15天通知客户。
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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