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创造乘数
一、概念
一笔存款通过银行系统而对货币供给量所产生的倍数作用。根据银行体系的制度规定,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中必须以法定准备率提取一定比例留作准备金,而另一部分可以由银行向客户放款,从而进一步增加货币量。如此继续下去,整个银行系统中最多可以创造出的货币量为ΔM=ΔD/rd。式中ΔD为银行系统中最初增加的存款;rd为法定准备率。 二、相关公式
在活期存款中,货币创造乘数能通过活期存款派生机制创造货币,公式如下:
货币创造乘数在活期存款中派生机制创造货币
在左图公式中,D为活期存款总额,R为原始存款,为存款准备金,为超额存款准备金,如果在存款创造机制中还存在现金流出,即贷款并不完全转化为存款,那么货币创造乘数为:
Rc为现金—存款比率
此时,仅把活期存款考虑为货币供给量。如果把活期存款和通货都考虑为货币供给量,即M=D+,同时,引入强力货币H(银行准备金加上非银行部门持有的通货),此时的货币创造公式如下:三、影响货币乘数的因素
影响货币乘数的因素有现金漏损率,活期存款,法定准备率,超额准备率,定期存款占存款的比例。货币乘数可以从两个方面起作用:它既可以使银行存款多倍扩大,又能使银行存款多倍收缩。因此,中央银行控制准备金和调整准备率对货币供给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货币创造和货币乘数问题
影响货币乘数的因素有现金漏损率,活期存款法定准备率,超额准备率,定期存款占存款的比例。货币乘数可以从两个方面起作用:它既可以使银行存款多倍扩大,又能使银行存款多倍收缩。因此,中央银行控制准备金和调整准备率对货币供给会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货币创造和存款派生的问题,是货币流通理论的一个基本问题。货币创造是现代经济体系下一个规律性和必然的货币现象,它在本质上是必然的和积极的,一个钱当几个钱用,也是一种效率的表现。但货币在投放和“创造”过程中的使用质量,决定着这个经济体发展的质量。如果使用过程中创造了相应的价值或超额价值,这种创造就不会导致通胀,反之货币“创造”多而实现价值少,就有可能形成坏账和货币过多,就有可能导致通胀。大致的原理是这样。
但派生存款及货币创造除了上述正常的和客观的规律之外,还有一个非正常的人为的“创造”和派生。即商业银行为了粉饰报表和表现虚假实力所进行的贷款虚假操作,从而人为的增加贷款和存款。这种现象是非法的和对经济非常有害的。在日本,有专门的《派生存款防止法》等国家法律来防止和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执行非常严厉,是日本大藏省“窗口指导”一项经常的和重要的工作。我国银行这种现象也很严重,特别是年终报表粉饰现象很普遍,我们还没有人提出这样一部法律。
所以讲货币创造,也应当考虑到这两个方面的因素,特别是经济增长质量和人为“创造”这两个关键,这样才能把货币创造和货币乘数问题说清楚。
如果说银行系统的“货币创造”主要是基于实体经济需求的话,这种创造是相对的和有限的,是一种基于过程的间接创造。但现代资本市场的衍生商品,则是直接的人为的“创造”,它使“货币创造”达到了一个极端的和登峰造极的地步。这种货币创造有积极的因素,但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就会产生很大的危害。美国的金融危机,就是这种货币创造的产物。传统的货币流通理论主要关注银行的货币创造和货币乘数问题,对资本市场的货币创造及其对整体经济的影响还缺乏理论的透彻分析和归纳,还没有找出可供指导实践的规律性的东西。各位有兴趣,可以在这方面下点功夫。经济创新了,就给理论的创新留下了空间。
总之,货币乘数问题是货币流通的客观规律,运用得好,可以实现社会生产效率的最大化,在有限的资金条件下实现更快的发展。运用得不好,就可能出现相反的局面,导致通货膨胀和经济混乱。所以讲货币发行和通胀理论,光看货币发行量是说明不了问题的,必须结合经济发展质量和供需平衡来分析。货币数量学相对重视货币数量和货币流通本身的分析,强调人们的消费动机,不大偏重对经济质量的分析,这是它的一个局限。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