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简介 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课税对象的量的表现。计税依据的数额同税额成正比例,计税依据的数额越多,应纳税额也越多。 征税对象体现对什么征税,属于质的规定性,而计税依据则是从量上来限定征税对象,属于量的规定性。例如,消费税征税对象是消费品,但计税依据则可以规定为该消费品的价格或数量。其次,有的税种的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则不一致,如消费税,征税对象是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则是消费品销售收入。有税种的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是一致的,例如,各种所得税,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都是应[阅读全文:]
摘要: 内容简述 负税人是指在经济上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从我国目前的税制来看,在大多数情况下,特别是对于所得税和财产税等直接税来说,负税人和纳税人是一致的。但在间接税的情形下,由于它是对商品征税,存在着税负转嫁,只要被征税商品能够按较高的价格顺利销售出去,税负就可以转嫁到征税商品的购买者或消费者身上,这样,纳税人和负税人就发生了分离,具体缴纳税款之人并不是终局的经济上的税负的承担者。而在税法的规定上,这种情况下实际负担税款的负税人被完全排除在税收征管法律关系之外,不具税法上的纳税人的法律地位和享[阅读全文:]
摘要: 简介 是指有义务借助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或单位。 概况 确定代收代缴义务人,有利于加强税收的源泉控制,简化征税手续,减少税款流失。代收代缴单位不同于代扣代缴单位。代扣代缴单位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可以从中扣除纳税人的应纳税款。代收代缴单位不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只能在与纳税人的经济往来中收取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应当注意的是,代收代缴单位必须严格履行仰次代缴义务,对不履行代收代缴义务的,除追交税款和加收滞纳金外,还要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阅读全文:]
摘要: 税收要素 正文 构成税收的基本因素。有具体和抽象两种含义。前者通称税收制度要素,后者指税收分配关系要素。 税收制度要素 主要包括纳税人、课税客体、税基、税率等项。纳税人是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及个人,表明国家直接向谁征税或谁直接向国家纳税,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两大类(见课税主体)。课税客体是国家征税的目的物,表明国家对什么事物征税,包括人身、事实、物件三类,物件又分为资源、商品、所得、财产。税基是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有实物量和价值量两类,前者如土地的亩数、房屋的间数,[阅读全文:]
摘要: 税负归宿 正文 税收的最后承担者。有直接归宿与间接归宿之分。如果纳税人不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而由自己承担,称为直接归宿。如果纳税人能够将税负转嫁出去,那么经过次第移转的最后负税人,即为此项税负的归宿,称为间接归宿。见税负转嫁。 配图 相关连接[阅读全文:]
摘要: 形成因素 宏观税负一般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收入作为对政府提供公共商品所付财政成本的补偿,与财政支出有着本质的内在联系,二者互为因果。因此,从最基本的意义上讲,一定时期的税收收入量是以财政支出因素为基本前提的。同时,由于税收是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因此,一定时期的税收收入量也与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但是,由于政府收入结构的多元性、税制的非统一性、税务管理能力的差异性等都将作用于宏观税负的形成,因此,一定时期的宏观税负水平是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主要包括以下6个方面: 一、一定时[阅读全文:]
摘要: 什么是综合利用筹划法 综合利用筹划法是指企业通过综合利用“三废”开发产品从而享受减免税待遇。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的产品在原国家经委、财政部制定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范围内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查批准,给予定期减免产品税、增值税照顾。 综合利用减免税范围 一是企业在产品设计规定以外,利用废弃资源回收的各种产品;二是废渣的综合利用,利用工矿企业的采矿废石、选矿尾矿、碎屑、碎尘、粉末、污泥和各种废渣生产的产品;三是废液的综合利用,利用工矿企业投放的废水、废酸液、废碱液[阅读全文:]
摘要: 以税还贷 正文 中国政府对企业因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而举借的贷款,经批准可用应纳的产品税、增值税归还的优惠措施。是国家鼓励投资的办法之一。1979年以来,中国为鼓励国内企业投资扩大再生产,对国营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使用银行的基本建设贷款或技术措施贷款,规定可以用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利润归还;少数产品由于税大利小,用新增利润不足以归还贷款本息的,经批准还可以用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产品应纳的产品税或增值税归还。同时,为了鼓励企业利用外资扩大产品出口,对企业使用规定的外汇贷款从国外引进[阅读全文:]
摘要: 什么是溢征退税 我国的关税退还制度包括复出口退税和溢征退税两类退税。 纳税人缴纳关税后,海关或纳税人发现应征税额少于实征税额,即构成溢征。海关将实征税额大于应征税额的部分追还给纳税人的行政行为,即称为溢征退税。 溢征退税的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海关法的规定,下列造成溢征关税的,情况属溢征退税范围: 1、海关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或不适当。 2、海关计征关税中有技术性错误。 3、海关核准免验进口货物,税后发现有短卸(包括装船时短装)事情。 4、进口货物征收关税后海关放行前,发现国外运[阅读全文:]